四、渗透性原则

语文教学育人的渗透性原则含义有二:其一是必须在语言文字训练的同时,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思想教育;其二是语文教学育人不能只靠一两篇课文,或靠几课时,一蹴而就,而要靠日积月累的“细流功”。渗透性原则的贯彻,应注意以下两点:

  1. 力戒标语口号、牵强附会。语文课不可变成政治课或政治报告,思想教育的内容要紧密结合语文的听、说、读、写训练适度和谐地进行,做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如在中学作文教学中,要求学生学习了《生命的意义》一课后,就保尔的那段名言“人,最宝贵的是生命”,谈自己的见解。这时,教者就可以针对少数学生错误的认识向学生介绍雷锋、孔繁森、陈观玉等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像这样在最适当的时机把思想教育融入作文教学之中去,就将训练学生作文与教育学生做人有机自然地统一起来了。

  2. 坚持将思想教育贯穿语文教学全程。

要坚持语文教学育人的渗透性原则,使思想教育(包括审美教育)之“细水”长流,应方方面面、毫不间断地把思想教育渗入并贯穿到整个语文教与学活动的全过程,而不能搞什么“突击周”,也不能有什么阶段性,更不能只吹一般风。因为教育的过程是一个长期的反复的逐步提高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