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性原则

语文是一门综合性的基础学科,具有多种育人功能。

首先,它具有工具性。这样,决定了语文教学必须把着眼点放在语文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和良好语文习惯的养成上。

其次,它具有思想性。古人言:“道非文不著,文非道不生”,“文”、“道”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语文学科的这种本质属性,决定了语文教学又必须重视思想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操和爱国主义精神,提高他们的社会主义觉悟。

再次,它具有审美性。语文教材储藏着丰富的美育因素,诸如自然美(课文中的景物;描写)、艺术美(作品的结构美、语言美、意境美、风格美)、社会美(作品中正面人物或先进人物的形貌美、心灵美、理想美、言行美、情操美、性格美)等等,可以说语文教学过程也就是审美过程。语文学科的这种审美属性,决定了语文教学负有激发、诱导和培养学生形成健康高尚的审美观的任务。

第四,它具有社会性,语文是全社会的交际工具,决定了语文教学应当把社会语言环境看做是学习语文的一个开放性系统,把课外语文活动看做语文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以上四种属性,可见,语文教学育人必须遵循综合性的原则,那么,如何遵循这一原则呢?

  1. 牢固树立全面育人的观点。

  2. 把几个方面的教育熔于一炉。比如,进行阅读教学,可引导学生从语言文字的运用及其风格特点着手分析,从而揭示其深刻的思想内容,使思想教育和审美教育自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3. 做到课内课外有机的结合,即组织引导学生参加课外语文活动,引导学生在社会大语言环境中学习语文,这样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真正的语文能力,而且可以收到良好的德育、美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