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河东地界之争
澶渊之盟签定之初,辽宋双方都能谨守条款,少有争执。和平既久,边民或有互相越界耕牧的情况发生,或由边民典卖土地导致边境地界不明。宋朝一边能及时督促地方官员,约束百姓,避免生事。辽朝则对边民侵占边地的行为不加约束。重熙年间(宋康定、庆历年间),因辽边民过境耕种,侵占宋境,宋地方官曾上奏本朝,请旨定夺,宋仁宗以“和好多年,不欲争竞”, 曾与辽朝重新划定朔州一带地界,将朔州原定疆界自六蕃岭南移至黄嵬大山北麓。宋朝的迁就姑息助长了辽边民向南侵占耕地的行为,道宗咸雍年间, 仍屡有辽人南向侵耕宋界土地,双方也曾派员再次明确地界。河北有边民违约在界河捕鱼,河东则发生了咸雍、大康年间的地界之争。
宋神宗即位后,起用王安石实行新法,以期富国强兵。为了钳制西夏, 派遣王韶经营熙州(今甘肃东乡族自治县西南)、河州(今甘肃临洮)、洮州(今甘肃临潭)地区,成功地招抚和征服了这一带的吐蕃部落,增强了宋朝在黄河上游地区的实力,对西夏的西部形成了一定的威胁,也直接影响了辽利用西夏牵制宋的效果。宋夏双方再定誓约,关系也趋于缓和。为了分散宋经略河西的精力,试探宋方的虚实,辽朝以宋边民侵耕辽属土地为借口, 挑起了河东地界的纷争。咸雍十年(宋熙宁七年,1074 年),辽遣林牙萧禧使宋,指责宋朝在“雄州拓展关城”,在应、朔、蔚州辽境一边“营修戍垒”、“存止居民”,要求双方派员“同共检照”。宋神宗许以雄州“创盖楼子箭窗等,并令拆去”,又先后两次遣使至河东边界与辽方共同勘验地界,都没能解决问题。萧禧违制留居宋境不归,宋神宗忧形于色,以“国家与契丹通和年深,终不欲以疆场细故有伤欢好大体”①为由,满足了辽的要求。除重熙年间新定地界外,又承认了辽在应州、武州南界侵占的宋边地。熙宁八年(辽大康元年,1075 年)遣知制诰沈括使辽回谢,次年双方再遣使按新定地界重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 137。
①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 162。
新分划,九年各开壕立堠置铺,宋又向辽出让了大片领土。辽此次与宋交涉, 前后历时三年,不论是谈判还是划界立标,多有故意拖延的情况,其根本目的当不在得地,而在窥探宋方的军事动向,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采取相应措施。
自澶渊之盟后的多次地界交涉,都是以谈判方式解决的。辽方深知宋迫于西夏的军事压力,不愿与辽重开战局,屡以政治手段向宋方施压,同时以武力解决虚声恫吓,冀以在不破坏盟约的前提下,得到更多的实惠。这一点, 不少宋人也看得很清楚,李焘“契丹实固惜盟好,特为虚声以动中国”的认识,是符合实际的。由于辽朝君臣充分掌握和利用了宋朝的这一弱点,故每次都能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