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治制度与统治方式
西辽是辽政权的重建和西迁,它的制度直接承袭辽朝。在漠北立国期间, 曾置北、南面官属,统治七州、十八部民众,可知大石治内,既有游牧部落, 也有定居从事农业的州县。
西迁后,随着形势的变化,在设官治理上也有某些调整。可知者有主管国家军政事务的枢密院,管理皇帝宫帐的都部署,管理部民的六院司,镇守边地的招讨使,行军打仗则有都元帅、都统和都监。
首都虎思斡耳朵地区为西辽皇帝直接管辖的地区,有丰美的水草、完善的灌溉系统和肥沃的农田,宜农宜牧,居民有契丹人、汉人、回鹘人和其他突厥语族部落。耶律大石对朝廷直接管辖地区不再实行分封,据说“他拨给任何人的骑士都从不超过一百人”③。官僚、将领们享受朝廷的俸禄和赏赐, 不再建有“投下”。军队由皇帝直接控制,不再有部族军和诸王大臣的私甲。这是耶律大石吸取东、西喀喇汗王朝分裂的历史教训,在总结辽、宋统治经验的基础上确立的中央集权制。它对中亚的社会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西辽的税制也是承袭辽、宋的,它向居民征收户税和土地税。户税按财产多少征收,即刘郁所说“民赋岁只输金钱十文,然贫富有差”①;土地税则大体按收获量的十分之一缴纳。②
西辽统治范围内,除皇帝直接治理的地区外,还有高昌回鹘,东、西部喀喇汗国,花喇子模和葛罗禄等附庸。这些地区都是在大石西征中投附或征服的。西辽保留了各地上层的统治地位,只派少数代表常驻或临时巡视各地, 实行监督和收纳贡赋。
朝廷在附属地区不派驻军队,但常应当地统治者的要求,支持他们向外扩张或帮助他们平定内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