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社会矛盾和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
辽朝是以契丹贵族为主体,包括汉人和渤海人、奚人上层共同进行统治的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圣宗时完成了向封建制的转化,成为保留着较多原始部落制残余的封建政权。境内有以契丹各部落为主,包括所俘各游牧部族人户组成的部落,他们是辽朝北面官治下的主要编户,隶属于南、北二宰相府;有辽的内属游牧、渔猎部落,如乌古、敌烈、阻卜、回鹘、党项、乌惹、女真、五国等,他们的内部事务由本部大王、节度使处理,与辽相涉事和军事征伐等则分别由辽设于边境地区的招讨司、统军司、兵马都部署司等经略。渤海人和汉人,是发展程度较高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他们是南面官治下的编户,由五京、州、县管理。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平衡,经济、文化上的差异,治理方式的不同,决定了辽朝社会矛盾的复杂性。辽朝社会既有奴隶与奴隶主、属民与领主、农民与地主间的阶级矛盾,也有做为统治民族的契丹人与其他各被统治民族间的矛盾;既有契丹贵族同奚人、渤海人上层的矛盾, 也有契丹贵族间新、旧势力的矛盾和争权夺利的斗争。阶级矛盾与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交织在一起,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在不同时期矛盾和斗争以不同的方式进行,表现出了各自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