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整阶级关系,减轻赋役,发展生产
调整部落组织,解放奴婢 自太祖编部后,辽朝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政治、经济、文化都有了很大发展,社会面貌已大大改观。为了适应变化了的形势,圣宗再次调整部落组织。这次编部,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以户口蕃息,需建部进行治理。太祖时,为备御奚人,曾从契丹八部中各抽调 20 户置 20 详稳,侦候于落马河、速鲁河(老哈河支流)侧。经数十年,户口蕃息,圣宗遂置特里特勉部,设节度使治理,隶于南府,戍守倒塌岭(阴山山脉北,燕山山脉西北,大兴安岭南段西南),这是辽朝社会稳定、人口增长的结果。
二是以横帐大族奴婢和宫分户置部。太祖伐奚,以所俘奚人为著帐子弟, 编为撒里葛、窈爪、耨盌爪三营,籍隶宫分,设夷离堇管理。圣宗以三营置三部,脱离宫分,设节度使治理,隶于南府。三部各有游牧地,备畋猎之役。类似情况还有讹仆括部。
辽初,从诸宫和横帐大族抽调奴隶编成稍瓦石烈与易术石烈,为皇室捕捉鹰鹘和冶铁。圣宗时两石烈人口增加,遂各自置部,设节度使管理,隶东京都部署司。
通过以宫分人和奴隶设置新部,解放了大批奴隶,调整了阶级关系,宫分人和奴隶编为新部,摆脱了被奴役的处境,成为与诸部属民一样的国家编户。这是一大进步,使辽朝的奴隶占有制进一步削弱,封建的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进一步增强。它使契丹社会发生了实质性变化,从而最终完成了封建化的进程。
三是以新附诸部族民户置部。对于俘虏或新附的室韦、女真、达鲁虢、乌古、敌烈、唐古、回鹘、鼻骨德、剖阿里、盆奴里、奥里米、越里笃、越里吉等诸部族人户,圣宗朝不再配隶诸宫和诸部,而是将他们分别编组为部, 设节度使管理,与原来各部一样分隶北、南二府或沿边军事机构,为辽朝戍守边境。不改变他们原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强制他们迁入内地。根据各部的发展水平,采用相应的方式管理,使诸部各得其所。
圣宗以编部的方式解放大批奴隶的同时也不断下令解放俘奴和债务奴隶,并采取措施不再使新俘汉民沦为奴隶。
统和七年(989 年),诏南征所俘有亲属分隶诸帐者,给官钱赎之,使相从。十三年,诏诸道民户应历(951—969 年)以来胁从为部曲者,仍籍州县。二十九年,诏诸道水灾饥民质男女者自来年正月起,日计佣值 10 文,价折佣尽,遣还其家。同时禁止主人擅杀奴婢。开泰六年(1017 年),公主赛哥擅杀无罪婢,被降为县主,驸马萧图玉以不能齐家,削平章事官。在法律上,也为奴隶的生存权利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减轻人民负担,发展农业生产 承天太后和辽圣宗留心民情,注意减轻人民负担,赈济灾贫,采取了一些安定社会秩序和发展生产的措施。
为备水旱等灾,统和年间,下令诸道设置义仓,丰年纳粟储积,以备荒年赈济贫乏。圣宗朝屡见赈济灾贫的记载,故此时,虽不断有水、旱、蝗灾, 又遭到宋军的攻击,社会秩序却依然维持稳定。
统和元年(983 年),东京、平州发生旱灾、蝗灾,国家发仓赈济;南京秋雨伤稼,停收关税以通山西籴粟。七年,以国有牲畜赐边部贫民。八年, 因岁旱,诸部艰食,赈之。十五年,发义仓粟赈南京诸县民。二十五年,赈
饶州饥民,等等。
在赈灾和救济贫民的同时,辽统治者更重视减轻人民负担,制定和推行保护农田、奖励垦荒等发展生产的措施。
圣宗时期,不但重视牧业生产的发展,而且十分重视发展农业。统和八年(990 年)检括民田,对农区进行整顿,完善制度法令。十二年定均税法, 恢复封建秩序。但这次括田、定税执行中出现了偏差,括田过严,定税过高, 于是九年下令停止括田,十三年又下诏减轻括田租赋,十四年再蠲三京税赋。
承天太后和辽圣宗还多次遣使诸道劝农,视禾稼;禁止诸军官非时畋猎妨农,行军中禁止士卒出营劫掠,禁部从伐民桑梓,禁刍牧伤禾稼,改变了契丹军队打草谷的旧制。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和保护农田。同时根据情况,减轻人民的赋役负担。
统和三年(985 年),枢密院反映契丹诸部役户多困乏,请以富户替代。圣宗亲自查阅诸部户籍,因涅剌、乌隗二部户少役重,酌情予以减免。四年, 因对宋战争,州县民逃亡,禾稼不能按时收获,采纳韩德让建议募民收割, 以其一半给收割者。政事令室昉反映,山西诸州因军兴,民力凋敝,田谷多遭践踏伤害,遂免当年租赋。六年,霜旱民饥,诏三司,旧以税钱折粟,估价不实,令增价以利民。十年,免云州租赋,安辑朔州流民,免其徭役三年。十二年,免行在五十里内租,蠲宜州(今辽宁义县)赋调。免南京遭水灾民户的租赋,免诸部岁输羊和关征。十四年,蠲三京及诸州税赋。审定南京道新定税法。同时罢兴不急之役,减少诸部岁贡,调整贡物种类以减轻部民负担。
圣宗采取徙民耕种和募民垦荒的方式,发展农业生产,成效显著。
统和七年(989 年),徙宋朝鸡壁砦降民 200 户于檀、顺、蓟三州,择沃壤耕种,官给耕牛、种子;诏燕乐、密云二县(属檀州)荒地,许民耕种, 免赋税 10 年。十三年,许昌平、怀柔等县民请业荒地。十五年,令诸道劝民
种树,诏品部旷地令民耕种;募民耕滦州(今河北滦县)荒地,免租赋 10 年。开泰元年(1012 年)又诏:“百姓徭役烦重,则多给工价;年谷不登, 发仓以贷;田园芜废者,则给牛、种以助之”。①
以上措施,安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生产发展。太平五年,圣宗车驾至燕,人民以年谷丰熟,争献土物。于是圣宗礼高年,惠鳏寡,微服出行观士庶嬉游,一派安居乐业的景象。
这期间,对西北境的开发更是成绩卓著,为控制西北各游牧部族,辽圣宗时增加了西北路招讨司的兵力,并在胪朐河、镇州开展屯田,解决驻军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