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刘齐的废立
(一)刘豫之立
刘豫,景州阜城人,宋宣和末为河北西路提刑。宋高宗南下扬州时,任为知济南府。时山东为金军攻占,民生凋零,秩序混乱,豫不愿往,欲求江南一郡,未获准,忿然赴任。天会六年(宋建炎二年,1128 年)十二月,挞懒攻济南,刘豫以城降,对驻军山东的挞懒曲意奉迎。及金将立藩辅时,挞懒有立豫意。西京留守高庆裔亦劝宗翰立豫,以收推荐之恩。于是,庆裔先后至景(今河北景县)、德、博(今山东聊城)和东平诸州郡,令人推戴, 然后由宗翰遣希尹请求朝廷允准。
天会八年(1130 年)九月,高庆裔、礼部尚书韩昉以玺绶立豫,诏称: “今立豫为子皇帝,既为邻国之君,又为大朝之子。”册文规定:“国号大齐,都于大名。世修子礼,永贡虔诚。付尔封疆,并同楚旧。”①从此,刘豫成为历史上又一个儿皇帝。以东平为东京,仍还居东平。以太原俘臣张孝纯为宰相,弟益为北京留守,子麟为尚书左丞相、诸路兵马大总管。自十一月二十三日始,以阜昌为年号。阜昌三年,迁都于汴。齐先后行十一之税和五等税法,以科举取士。兵制则仿效金制,乡各为寨,推土豪为使。五家为保, 家有双丁者籍其一为军,每月两次集中训练,合格者补效用正军。每调发一人,同保四人备衣粮。建归受馆于宿州,建招受司于泗州,招南宋士大夫、军民。置榷场通南北之货。
刘齐政权虽有自己的国号、年号,但作为附庸,境内的重大举措,必须得到金朝的认可。为保证其对境土的有效控制和抵御南宋的军事进攻,金朝仍在齐国境内分驻兵马。刘豫在金朝的扶植下,在招募壮丁和收编南宋降兵、降将的基础上,也形成了自己的一支武装力量。在对南宋的战争中,金朝希望得到这一部分军力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