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占领下伪满的民族资本

1931 年九一八事变前,我国东北的资本主义经济已为日本资本所支配。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为日本殖民地,1932 年成立了“满洲国”。日本对我国东北的经济采取“统制主义”的所谓“日满融合”政策。1937 年以前,统制还限于重工业,对华商工业的影响还不大,主要威胁是日货的大量涌进和日商纷来设厂。我国东北的民族工业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贸易。制粉、制酒、榨油、粮栈和钱庄等成了民族工商业的代表性行业。1937 年后,日满当局将面粉、榨油、烧酒、纺织、火柴等工业均由自由经营划为“许可事业”,工厂为官方加工,民族工业普遍衰落。1940 年以后,日满当局更加强统制,任意掠夺,民族工商业只能苟延残喘了。

1.面粉业。

面粉业在东北私营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1932、1933 年两年大水灾,小麦歉收,面粉业不景气。1934 年日商联合成立日满制粉会社,大肆收买兼并华商面粉厂。但因销路看好,华商大厂双合盛、天兴福等厂也扩大生产、兼并小厂。据《中国近代面粉工业史》一书统计。1931 年东北实存华商面粉厂70 家,资本额 1514.5 万满元,日产能力 120850 包;1936 年实存面粉厂 53

家,资本额 1385 万满元,日产能力 116410 包。厂数、资本额和日产能力均呈下降趋势,但还不明显。1938 年,伪满实行小麦、面粉定价;1939 年又发布小麦及制粉业管制办法,面粉厂转为替官方加工。1940 年日满当局实行“整理工厂”,约有 40 家华商面粉厂被整掉。1943 年实行面粉加工办法, 军用面粉均由日商厂加工,因不配给中国人面粉,华商大厂只是加工玉米杂粮而已,小厂纷纷停闭。到 1945 年 6 月,仅存华商面粉厂 27 家,资本额 948

万满元,日产能力 86380 包。2.榨油业。

九一八事变后,豆油、豆饼出口逐年递减,1932 年加工大豆 188 万吨, 1936 年降为 132 万吨,榨油业不景气。事变前,东北有油房 590 家,1936

年只有 473 家。后伪满统制大豆原料,且加工也必先尽日厂,大量华商厂闲置,一如华商面粉厂。

3.烧锅业。

烧锅业是东北三大传统工业之一的高粱酒业,伪满时期可能仍有发展, 这是因为高粱供应不缺,烧锅分散各地,伪满未予统制。1933 年,东北注册

的高粱酒厂有 1002 家。伪满后期大约仍保持 1000 余家水平。4.纺织业。

棉纺业由日资垄断,无民族资本可言。棉布主要依靠进口及手织布。5.火柴业。

九一八事变前,有华商火柴厂 12 家,资本 292 万元,年产能力 51.5 万箱,占东北生产能力的 67%。事变后伪满实行火柴公卖,统制生产,日商厂也增大压力,年产量仅 30 余万箱,华商厂仅占 50%。1936 年伪满又改公卖为专卖,同时实行配给,压缩生产,以药料供军用。1940 年仅存华商火柴厂10 家,勉强挣扎而已。①

6.采矿业。

九一八事变前,民办较大的煤矿已落入奉系东北矿务局之手。事变后, 伪满当局即对采矿业实行统制政策,民矿不允许生产,几近消灭。

据《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一书粗估,到 1945 年日本投降时,全部民

族工业资本可能在 2 亿满元左右。

伪满时期,铁路、公路和内河轮船三项运输均由满铁经营。

伪满中央银行成立后,对金融货币实行全面统制,对华资银行以“整顿” 之名进行摧残,民族资本银行已被削弱到微不足道的地步,原来的钱庄已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