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投资的扩张和外国在华势力的消亡(1945—1949)

抗日战争结束后,外国对华投资的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构成对华投资62%的日本投资被中国政府接收,日本在战争期间没收的英美企业也由中国政府予以发还。由于欧洲各国失去扩大海外投资的能力,美国成为世界的霸主,对外投资随“马歇尔计划”而膨胀。在对华投资上也是如此。1946 年, 美国在华的四家银行全部复业,英国的战前六家银行则只有三家复业。美国在上海新设的企业有 32 家,英国则只有 27 家。美国的威斯汀豪斯、环球、美孚等大公司都曾与南京政府协议,准备设立电机、造船、水泥、石油等企业,美国财团还取得了煤矿、有色金属矿的开采权和成渝铁路、川滇铁路的筑路权。并通过《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和《中美航空条约》,几乎形成了对中国的独占。到 1948 年,美国对华投资达 141010 万美元,占全部外商

投资总额的 44.1%。其中借款余额为 102510 万美元,占美国对华投资的 72

①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 3 卷,第 39 页。

②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 3 卷,第 39 页。

%。美国成为对华投资的霸主。英国的对华投资屈居第二,总数为 111530

万美元,但对华投资以直接投资为主,达 71500 万美元①。

就间接投资而论,这一时期向国民党提供贷款的有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共 14 笔,债务总额达 703386051 银元。其中美国方面 12 笔,债务额为

479184002 银元,占 68.1%,加拿大方面 2 笔,数额为 224202049 银元,占

31.9%。当然,在这一时期,美国还大量向国民党政权提供各种剩余物资供国民党打内战。这些物资中除前面所构成的贷款外,有很大一部分是用现金支付的,未构成债权债务关系,故未予计算在内。

同时,这一时期也是外国在华投资逐渐走向衰落的时期。由于全面内战的爆发,1947 年外国在上海的洋行由 1946 年冬的 523 家减少到 370 家,其

中美商由 256 家减为 182 家。美国庞大的对华投资计划也未能付诸实施。随着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的顺利推进和国民党的失败成为定局,外国在华投资更是日见衰落。歇业的歇业、回国的回国、撤资的撤资、逃离的逃离。就上海而言,拥有 1800 家外商投资企业的上海,到 1950 年 7 月只剩下 684 家,仅占总数的 38%。其中 185 家属于英商,占全部的 27%。其次是苏联商人, 占 19%。美商以 123 家排名第三,占 18%。第四名是法商,为 41 家,占 6

%。就资产而言,这 684 家外商企业的资产总值共 10000 余亿元人民币(老

币),其中英商 3700 亿元,占 35%,美商 31621 亿元,占 30%,法商 28640 亿元,占 27%。英、美、法商合起来占了全部资产总值的 92%。这些企业经过清理,大部分均允许继续存在和经营。

由于美国对新中国采取敌视和封锁政策,并下令冻结中国在美国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政府对外商在上海的美商企业采取了军事管制以及没收的政策,对其他国商人则分不同情况,经过清估采取了收买、租用等形式促使其产权转让,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主义物质基础之一。这样,帝国主义国家在近代中国的投资也就走到了它的尽头。

①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 3 卷,第 3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