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解放城市的过渡性政权机构

解放战争后期,伴随人民解放军军事上的节节胜利,不少大中城市被解放。由于刚解放的城市情况复杂和人民代表会议很难立即召开,故而在新解放的城市中先设立军事管制委员会。

军事管制委员会并不是由该地区人民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人民解放军总部、军区及前线司令部委任人员组成的。如北平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叶剑英、天津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黄克诚、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陈毅、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刘伯承等。军事管制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 1 人,由人

① 《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 4 卷,人民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1308 页。

① 中共中央华北局:《建立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北京政法学院:

《中国法制史参考资料选编》近现代部分(三),第 156、159 页。

② 中共中央华北局:《建立村、区、县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北京政法学院:

《中国法制史参考资料选编》近现代部分(三),第 156、159 页。

民解放军总部任命,下设机构:警备司令部兼防空司令部,主要负责肃清一切反革命武装及散兵游勇,保卫城市安全等。市政府,主要负责市区的管理、建设、人民生活等。在市政府下设民政局、财政局、公安局、人民法院及银行等机构。在基层,宣布废除国民党时期的保甲制度,成立了街、区政权, 其中区公所为市政府派出机关,向市政府负责。物资接管委员会,其任务是“负责接收并处理敌伪产业及公共物资财产,没收官僚资本,直接代管属于国家之企业以待将来移交于全国性的人民民主政府”①。对其他属于本市的企业,协同市有关主管机关进行接收,而后分别移交各该主管机关管理。负责动员组织一切公私力量,指导对城市粮食、燃料等供应事项,沟通城乡关系,并负责接管不属于市范围的军事政治机关与设备。该会下设财经部、交通部、卫生部、军政部、房屋地产部等机构。文化接管委员会,其任务主要是“负责接管一切属于国家的公共文化教育机关及一切文物古迹”②,下设教育部、文艺部、文物部、新闻出版部等机构。

关于城市军管会的性质和任务,有以下几点需要加以说明。其一,它是作为该市“军事时期内统一的军政领导机关”,不仅对军事,而且对行政亦有指挥之权。它“发布戒严令,并依据中共中央及人民解放军之政纲,发布临时法令”① 。其二,军管会只是一种过渡性质的机构,它负有“发动与组织革命群众团体,帮助建立系统的人民民主政权机关”的任务,任务完成后, “即将一切行政权力移交当地人民民主政府和警备司令部”② ,而军管则宣布撤销。其三,即使在军事管制期间,军管会也决不是实行军事专制,而是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的。军事管制委员会从成立初期开始,就根据当时的条件,召开由各党派、团体、军队、机关、少数民族及其他各界代表组成的, 经过聘请、选派产生的各界代表会议,作为党和政府经常联系人民群众的组织形式,使军管会更好地了解人民的要求,为正式建立人民民主政权作准备。中共中央对这一工作非常重视,曾于 1948 年 11 月 30 日发出《关于新解放城市中组织各界代表会的指示》③,指出“应以各界代表会为党和政权的领导机关联系群众的最好组织形式”,使之“成为军管会和临时市人民政府在军管初期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各界代表会以劳动人民和

①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贝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 2 卷,第 499—500 页。

②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贝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 2 卷,第 499—500 页。

①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 2 卷,第 499—500 页。

②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 2 卷,第 499—500 页。

③ 见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 11 册。

知识分子的代表占多数,它的职权由军管会和临时市人民政府赋予。它可以选举主席、副主席,并组织秘书处以执行日常事务,但它是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以前的临时政府的协议机关,“故无对政府约束之权”,它可以看作是人民代表会议的雏形和前身,是“半政权的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