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官僚资本的崩溃

抗战胜利后不久,蒋介石为重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对中国的全面统治, 发动大规模内战。国家垄断资本进入崩溃阶段。

为准备战争,1946 年 11 月 4 日,国民政府和美国政府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和其他一系列协定,逐渐把中国变成为美国独占的殖民地。

与此同时,国民党又发动内战,造成军费激增,当年军费支出占全年总支出的 59.6%,1948 年 1—7 月上升到 68.5%,超过抗日战争时期的军费开支,从而出现财政危机。这个时期的财政收支情况如下表:

1945—1948 年财政收支情况①

单位:法币亿元

年 份

总 收 入

总 支 出

赤 字

赤字占总

支出%

1945 年

12413.89 23480.85

11066.96

47.1

1946 年

28769.88 75747.90

46978.02

62.0

1947 年

140643.83 433938.95

293295.12

67.5

1948 年 1 — 7 月

2209054.75 6554710.87

4345656.12

66.3

1948 年 9 — 12 月

873101000 元

(金圆券)

3950800000 元

(金圆券)

3077699000 元

(金圆券)

77.9

为弥补巨额财政赤字,筹措军费,国民政府再次大借内外债,造成债台高筑的局面。1947 年度欠内债 18580 多万美元,外债 85750 多万美元;1948

年度欠内债为 17590 万美元,欠外债 86600 多万美元。据国民政府财政部档案资料,1948 年 8 月底财政部统计,当时尚欠有各种内外债的数额①是:

① 张公权:《中国通货膨胀史》,文史资料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101 页。

① 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799 页。

内债

美元英镑法币关金券

外债

美元英镑加元

法币

战前所借

战时所借

战后所借 共 计

2849600 元 225879437.91 元 102171772 元 330900809.91 元
28151266 镑 28151266 镑
1523171325 元 1963466262.70 元 21158637587.70 元
121776379.19 元 121776379.19 元
10400000 元 546684332.64 元 84733810.36 元 659818143 元
34664485 镑 14427649/16/8 镑 49092134/16/8 镑
335234180.91 元 33523418.91 元
740000 元 740000 元

国民政府在财政赤字、负债累累的情况下,为挽救危机,除大量增加捐税,便滥发纸币,导致通货恶性膨胀。随着内战的扩大和赤字激增,法币的发行量如同脱缰的野马急剧增加②:

发 行 量

增 加 量

1937 年 6 月

14.1 亿元

1945 年 8 月

5569.0 亿元

比 1937 年 6 月约增 396 倍

1945 年 12 月

10319.3 亿元

比 1945 年 8 月增 0.85 倍

1946 年 12 月

37261.2 亿元

比 1945 年 12 月增 2.61 倍

1947 年 12 月

331885.8 亿元

比 1946 年 12 月增 7.91 倍

1948 年 8 月 19 日

6046427.8 亿元

比 1947 年 12 月增 17.2 倍

8 月 21 日

6636946.0 亿元

比 8 月 19 日增 9.8 %

从 1945 年 8 月至 1948 年 8 月,法币发行量增加了 1191.8 倍。1948 年 8

月 19 日的发行量为 1937 年 6 月的 42882.5 倍。从 1945 年 8 月至 1948 年 8 月 19 日,发行量平均每月以 20.79%的速度增长。由于法币发行量以天文数字激增到无法收拾的地步,国民政府乃在 1948 年 8 月 19 日发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宣布实行所谓“币制改革”。在其所附的《人民所有金钱外币处理办法》中规定: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黄金、白银、银币及外国货券, 在中华民国境内,禁止流通买卖或持有。并强制人民于 9 月 30 日以前向中央银行或其委托银行兑换金圆券。这是以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资产阶级对国统区人民的一次大洗劫。据统计,此次共搜刮到民间的黄金 1667163 盎司,

白银 8881373 盎司,银元 23564068 枚,美元 49851876 元,港币 86097450

元,菲币 785907 比索,外币存款 10697755 美元。总值约 17961 万美元①,

② 陆仰渊、方庆秋主编:《民国社会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1 年版,第 799 页。

① 张公权:《中国通货膨胀史》,文史资料出版社 1986 年版,第 208 页。

约占国内金、银、外币存量的 20%弱。

同时,政府又以限价和取缔囤积为借口,大肆搜括私人企业的物资,将大批私人存货没收。

据粗略估计,国民政府垮台之时,官僚资本的资产至少在 200 亿美元左右。

自 1947 年 2 月,国民政府实行紧急措施方案后,即出现资金逃流海外

现象。随着军事上的惨败,逃资更加剧。据 1949 年 3 月 25 日联合社报道,

国民政府的金银外汇准备 2.75 亿美元,在上海保管者不过 1/3,约 0.73 亿美元的准备已运台湾,余均存国外。据美国华盛顿州议员沙瓦治称,中国官场要人在美国存款有 10 至 20 亿美元②。上海解放前夕,蒋介石两次下令用

轮船从上海运走国库黄金 2775358 两、银元 1520 万枚、美元 1537 万元、珠

宝以及大量外汇,总价值约 5 亿美元。①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官僚资本予以没收。被接管企业大致有:

金融方面,有国民党政府国家银行系统和省市地方银行系统的银行 2400 多家。

工矿企业方面,有控制全国资源和重工业生产的资源委员会,以及其他国营、公营和大官僚经营的企业共 2858 个,内发电厂 138 个,采煤、采油

企业 120 个,铁锰矿 15 个,有色金属矿 83 个,炼钢厂 19 个,金属加工厂

505 个,化学加工厂 107 个,造纸厂 48 个,纺织厂 241 个,食品企业 844 个。

交通运输方面,有铁路 2.18 万多公里,机车 4000 多台,客车约 4000

辆,货车约 4.6 万辆,铁路车辆和船舶修造厂约 30 个,各种船舶约 20 多万

吨。原中国、中央两航空公司被劫持到香港的 12 架飞机,由于职工起义回归祖国。

商业方面,有复兴、富华、中国茶叶、中国石油、中国盐业、中国蚕丝、中国植物油料、孚中、中国进出口、金山、利泰、扬子建业、长江、中美实业等 10 多家垄断性的贸易公司。

据有关部门事后按固定资产原值估算,没收的官僚资本财产约为人民币150 亿元左右。国民党的官僚资本转到人民手中,成为新中国国有经济的一部分。

②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 3 卷,第 688 页。

① 宋春、于文莱:《中国国民党台湾四十年史》,吉林文史出版社 1990 年版,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