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
对南京国民政府的研究是近年来随着中华民国史研究而发展起来的一个热门课题。这一课题范围很广,涉及到一切同南京国民政府有关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法律、文化教育以及它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这里所述的是学术界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几个问题的讨论情况。
-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的性质。
长期以来的观点是:南京国民政府是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政权。近年有人提出不同的看法,认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民族资产阶级在政府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上层资本家及其政治代表获得了相当的政治权力,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也确实捞到了不少实惠。因此,“可以肯定, 这一时期的南京政权是地主买办资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联合统治的政权”。
- 关于改订新约运动。
近年学术界经过讨论,对此问题基本上达成了这样的共识:这一运动“恢复了中国一些长期丧失的主权,减少了帝国主义在中国长期享有的特权,否认了领事裁判权的合法性,增加了国家关税的收入,在客观上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利益,是历史的进步,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但这种“进步”和“积极意义”是有限度的,“与中国人民关于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取消帝国主义在华一切特权的要求,还相差很远”。
- 关于“攘外必先安内”政策。
这也是近年讨论较多的一个问题。讨论要点有二:
其一,政策提出的时间。目前主要有三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个政策是九一八以后提出的,根据是 1931 年 11 月 30 日蒋介石在顾维钧就任外长宣誓仪式上提出了“攘外必先安内,统一方能御侮”。第二种意见认为早在1931 年 7 月 23 日,蒋介石就在南昌发出《告全国同胞一致安内攘外》的文
告,提出“惟攘外应先安内,去腐乃能防蠹”的政策。第三种意见认为,蒋介石虽然在九一八以前就提出“攘外必先安内”,但并未形成一个基本的政策。作为国民政府的一项基本政策,是 1932 年 3 月上海停战之时确定的。
1932 年 3 月 14 日,即上海停战的同一天,蒋介石给国民党宣传人员发出手令,内称“吾人攘外,必须安内”。结合蒋介石后来所说:“于淞沪停战之后,宣布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这个手令可以看作是蒋介石正式确定“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具体标志。
其二,政策转变的时间。目前大多数人倾向于 1936 年 12 月的西安事变
和 1937 年 2 月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是其转变的起点。理由是五届三中全会“接受了中共提出的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建议,确立了‘和平统一’,‘共赴国难’的内政方针,并表示‘如果让步超过限度’,就只有‘出于抗战之一途’的对外政策”。也有人认为,1935 年 11 月的国民党“五大”应是国民党政府“攘外安内”政策重点转变的起点,国民党五大后其政策起了下列变化:对日态度逐渐强硬;亲日派遭到冷落;对抗日言论的限制有所放松等等。种种迹象说明国民党政府“确已开始向团结、民主、抗日的方向转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