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城市工业的恢复
抗战胜利之初,上海等沿海城市的物价也猛跌,市场不景气。但因后方大量法币涌至,抢购商品,上海物价在抗战胜利后第三个月即回涨,并因政府当局规定法币兑换中储券(伪币)的比率过高,中储券持有者转向囤购商品,市场出现虚假活跃。国家垄断资本因接收了巨额的敌伪资产和美国的援助而高度膨胀起来。民族资本家曾要求政府以一部分敌伪产业作为他们在战争中遭受经济损失的补偿和战后重整企业的补贴。其中以棉纺织业的民族资本家向国民政府争取由他们接收敌伪纺织厂的事例最为典型。茂新、福新、申新面粉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荣尔仁于 1945 年 10 月 5 日向宋子文提出《接受日本纱厂及人造纤维厂的建议书》,建议不仅要求接收日本在华纱厂,还要求从日本国内拆迁 400 万至 500 万枚纱锭和一部分人造纤维厂设备至中国,分配给战争中受损失的各民营纱厂经营,以资补偿① 。但国民政府行政院于 1945 年 11 月 27 日通过决定,全部敌伪纺织厂由国营中国纺织建
① 陈真等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 1 辑第 244—246 页,引自《中国工业》第 31 期。
② 胡西园:《抗战胜利内迁工厂陷入困境》,《工商经济史料丛刊》1983 年第 2 辑,第 98—99 页。
① 《荣家企业史料》下册,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 年版,第 400 页。
设公司经营,两年后再归民营。已被各民营企业接办的日本纱厂,也只得忍痛让出,民族工业资本家大失所望。荣德生在《乐农自订行年纪事》中称: “没收的大批敌伪产业,原皆我国人民血汗,被敌攫取,转而向我榨取倾销, 作经济侵略之资本。今我一旦获此,洵属可喜。但日本纱厂接收后,全部改为国营,亦是与民争利,以后民营纱厂恐更将不易为也。”② 所谓“两年再归民营”是国民政府欺骗搪塞之词,棉纺织业民族资本家向国民政府争取分享抗战胜利果实的活动,前后闹了两年,结果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一个厂也没有到手。在当时也有某些行业的民营资本家分得一杯残羹,使得少数沿海城市局部性的行业和企业,一度出现过短暂的繁荣现象。据统计,国民党统治区 1947 年 12 月工厂登记有 15048 家,职工 100 万人,比战前厂数大增,但民营厂恐怕不会比战前增加。1948 年以后,国统区日益缩小,国统区的工业也全面衰退,已无统计发表。但此时发生北方资金南流现象,故上海一带设厂仍盛。到 1949 年,大量资金外逃,上海的工业迅速衰败下来。据解放后 1953 年的调查,1949 年全部私营工业(指 4 人以上的户,3 人以下者划为个体户)有 12.3165 万家,职工 164.3832 万人,资产净值 20.08 亿
元(人民币),总资产 68.28 亿元(人民币)。据推算,1949 年 10 人以上
私营工厂有 1.478 万家,职工 92.5477 万人,资产净值 14.056 亿元(人民
币),折战前法币 56244 万元,总产值 46.635 亿元(人民币),折战前法
币 186541 万元①。这个调查数字大于 1947 年底公布的工厂登记数,这可能
是计算标准和方法不同的结果。但即使 1949 年全国有民营厂近 1.5 万家,
职工近百万人,其资本额恐怕也达不到 1936 年民营厂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