沦陷区的民族资本
日本的侵华战争对中国民族资本是一场浩劫。有人估计毁于战火的直接损失,工业 4.4 亿元,矿业 0.68 亿元,航运业 0.21 亿元,商业 36.6 亿元,
金融业 3.33 亿元。其中工业部分基本上是民族资本的损失。日本侵华战争对民族资本的劫难不仅在于它的直接损失,而在于日伪的经济统制政策扼杀了中国民族资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日伪在推行统制政策的同时,广泛采用“中日合办”的形式侵夺华商财产。在日军占领下的所谓“中日合办”企业徒具空名,全由日方独断。如启新洋灰公司被迫“合办”后,日方派“顾问” 控制生产,并派“推进机关”使之“参加作战”。永利碱厂因范旭东拒绝与日敌合作,遂被接管,并将范创办的南京硫酸铔厂主要设备拆运日本。日敌对原官办企业则实行“军管理”,再由日军方交日商代营,也有部分华商企业被实行“军管理”。在华中还有所谓“委任经营”,名义上是日商出面与华商“合作”,实际上是强夺豪取。
- 棉纺织业。
华北、华中沦陷区原有华商纱厂 80 家。战争损毁以无锡最重,上海次
之,湖北、河南有 9 个厂迁往后方,上海租界有 9 个厂、天津租界有 3 个厂
①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 3 卷,第 414 页。
继续开工,余下 54 个厂均沦于敌手。其中华北有 12 个厂实行“军管理”,
华中有 41 个厂、广州有 1 个厂实行“委任经营”。这 54 家纱厂原有纱锭 153.5
万余枚,织布机 16274 台。这些厂的设备亦有损毁。华中各厂于 1938 年 5 月复工,初始运转率不过半数,但到 1939、1940 年已达 90%以上。华北各厂于 1938 年 12 月复工,运转率在 70%左右。
1937 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军先后占领了天津、上海,但天津、上
海还有 12 家华商纱厂继续开工。因棉价下跌,纱价上涨,加以人民抵制日货,华厂纱价高于同类日纱。因有厚利,上海租界华商纱厂纷纷扩充并建新厂。1936 年,上海租界原有华商纱厂 9 家,纱锭 34 万余枚,布机 1700 台;
老厂扩充纱锭 8 万余枚,布机 140 台;新建 11 个厂,纱锭 23.6888 万枚, 布机 2920 台。新建厂主要是由外埠迁来。1941 年实有纱厂 20 家,纱锭65.7282 万枚,布机 4760 台。即纱锭增加了 93%,布机增加了 1.8 倍。申新九厂成为“远东最大”的纱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租界内申新、永安等厂因改用英美籍,被日军军管,其他华厂未动。但因外销断绝,日本又加强对原料、电力和产品的统制,华商棉纺织业处于瘫痪状态。
- 面粉业。
在华北、华中沦陷区,战前原有华商机器面粉厂 91 家,资本 3760 万元,
日生产能力 32.59 万包。战时减少了 55 家,其中炸毁及内迁 3 家,被日军
管或委任经营 35 家,日商收买、合办、租用 13 家,日人接办 4 家。这 55
家的资本为 1864.8 万元,日生产能力 14.86 万余包。战时新开的华商机器
面粉厂有 31 家,资本 466 万元,日生产能力 3.883 万包。战时歇业的有 9
家,资本 119.8 万元,日生产能力 8590 包。1945 年留存的华商面粉厂有 58
家,资本 2241.6 万元,日生产能力 20.7548 万包。但留存的 58 个厂未必全
能开工,日生产能力 20 万余包不等于实际的生产量。日敌对面粉业的统制重点放在控制原料上。1938 年在华北成立小麦协会,1939 年在华中设立制粉联合会,即后来的麦粉统制委员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洋麦进口断绝, 麦粉统制委员会所收麦中有 1/3 供军用,由军管厂加工,上海华商机器面粉厂开工率不到 10%。但是,由于麦产分散,日方统制有限度,且统制愈严, 生产利润愈大,故在 1940 年日伪统购麦粉后,在一些地方仍有小型面粉厂和机器磨坊出现。
- 缫丝业。
华商缫丝工业战前集中在上海、江浙和广东三地。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三地缫丝厂损失严重,据中国蚕丝公司调查,损失丝车 4.5 万台。日本是丝业大国,对沦陷区的中国丝业采取限制政策。1938 年,由日商出面组织华中蚕丝公司,资本定为 1000 万日元,其中日方 700 万日元,华方 300 万
日元,在华中蚕丝公司登记的缫丝厂有 53 家,经过整顿合并,开工最多的
时候也只有 22 家,丝车近 7000 台,仅占 1936 年江浙开工丝车的 21%,并只准缫制 20/22 以上的粗条丝,优级丝由日商厂承缫。华中蚕丝公司的经营
原以出口为主,后成为一个统制机构,从制种、收茧直到收丝、运销全由它统制。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华中蚕丝公司即全面衰落。1943 年 11 月华中蚕丝公司清理结束,残存资产转让给汪伪政府设立的中华蚕丝公司。中华蚕丝公司资本,汪伪政府占 51%,日方占 49%。
华中蚕丝公司登记的上海缫丝厂只有闸北两家。1937 年淞沪抗战时,原上海华商缫丝厂除被战火损毁外,纷纷迁入租界。当时丝贵茧贱,缫丝生产可获厚利,投资者纷设缫丝厂,到 1939 年底,缫丝厂增至 43 家,缫丝车 7694 台。华中蚕丝公司统制蚕茧,禁止运入租界,租界缫丝厂以贿赂、走私等办法取得原料,但日益困难。1940 年,日方加强统制,上海租界茧源断绝,缫丝厂被迫纷纷停工。1943 年华中蚕丝公司结束后,日本对蚕丝的统制也随之松弛,上海和江浙的缫丝业有所恢复。战时江浙丝产区的另一现象是小型丝厂的兴起,这说明日伪无力全面统制缫丝生产。
广东丝厂规模较小,战前约有缫丝厂 58 家,缫丝车 3 万台。沦陷后, 日军强迫各厂复工,由日商以军票强制收丝,丝厂损失甚大。日商将丝偷运香港获利。香港沦陷后,日商也停止收丝,生产停顿。
中国厂丝本供外销,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外销断绝,各厂生产大减,纷纷倒闭。
- 火柴业。
华北、华中沦陷区原有华商火柴厂约 100 家。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 上海和广州有些厂受战火损毁,华北有些厂被日军管或改为“中日合办”。华北、华中各厂原与日厂有联营关系,战起停顿。1938 年 8 月,日方发起恢复联营。广东的火柴厂,原独自联营,沦陷后,日方设华南燐寸会社,分配各厂产额,配给化学原料,并统收产品。火柴联营原为大中华火柴公司总经理刘鸿生所倡办,抗战爆发后,日军要求刘鸿生合作,刘拒绝去了香港。大中华火柴公司所属火柴厂,有的被军管交联营社代管,有的被日商收买,有的被定为“嫌疑”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伪加强对火柴生产的统制,因原料奇缺,又削减产额,实行火柴配给。1937 年,华北、华中和广东各厂生产火柴 80 万箱,1943 年生产 24.6 万箱。大中华公司各火柴厂,1937 年生产火柴 8.4405 万箱,1943 年才生产 1.0812 万箱。加强统制生产后,各地小型火柴厂兴起,有的是手工生产。这些厂生产的火柴在黑市上售卖。
- 造纸业。
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前,华商造纸厂集中在上海、浙江和平津,有 31
个厂,资本 1332 万元,年生产能力 6.5297 万吨。战时损失严重,总计 18
个厂,资本 1088 万元,占原设立资本的 82%,年生产能力 46387 吨,占原
生产能力的 71%。其中被炸毁的 3 个厂,被日军管占用的 6 个,被日商收买、
合办、合作、租用的 8 个厂,被拆迁无下落的 1 个厂。内迁 1 个厂,仅存下
12 个厂,也未全部复工,估计生产能力仅及战前的 8%。但战时洋纸进口减少,1940 年后仅数万吨,而需求增长,但敌伪统制限于新闻纸、模造纸,其
他并不严格,因此上海、青岛等地在战时新设造纸厂 25 家,到 1945 年实存
造纸厂 37 家。厂数虽超过战前,但新厂均小型厂,年生产能力 2.31 万吨, 只及战前年生产能力的 1/3 强。
- 制药业。
抗战前华商制药厂集中在上海,又大都在租界,战争爆发后受损失不大。中法、五洲、信谊、生化等药厂均将部分设备内迁,但工厂在上海继续生产。欧战爆发后,西药来源日少,而战时需要又骤增,故抗战时期,上海华商制药业还有发展。1943 年日伪加强统制后,始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