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

解放三十多年来,历次颁布的中学化学教学大纲,都对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

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并非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社会的发展和化学科学本身的发展不断演进的。是由各个时期的总任务和中学教育的任务所决定的。

当前,我国正处在要把国家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对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作了新的规定。

(一)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

经过建国以来长期的中学化学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根据化学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规定中学化学教学目的,着重三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其应用;二是培养学生的能力;三是培养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世界观的基础)。以下以全日制十年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规定的中学化学教学目的要求为例来分析。

《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规定化学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牢固地、系统地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初步了解它们在工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培养分析和解决一些简单的化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概括起来,就是掌握“双基”,培养“能力” 和培养“观点”。

教学目的中所说的“双基”,属智育范畴,是指那些对无论是参加工农业生产劳动或是进一步学习现代科学技术都必须掌握,而又是中学生通过努力学习能够接受的先进的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掌握的目的是为了应用,因此,在教学目的中还规定了应使学生“初步了解它们在工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从教育学的角度来看,知识在学习和运用中能得到巩固,同时,也只有巩固了的知识,才算是真正掌握的知识,才能应用于实际和进一步扩大和加深。心理学又告诉我们,零碎的知识是难以掌握的,只有系统化了的知识,才利于牢固地掌握。因此,在教学目的中特别强调加强基础时,着重指明要使学生“牢固地、系统地”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教学目的中所说的“能力”,从教育学角度看,也是属于智育的范畴。按现代的观点讲,智育,就是要使学生掌握社会主义的文化科学知识,同时发展他们的智力,培养他们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掌握科学知识与发展智力和培养能力是相辅相成的。知识和技能的获得,都是以具有一定的智力和能力水平为前提的。而知识和技能又是发展智力,培养能力的基础,“无知必然无能”,因此学生掌握知识和形成技能的过程,也应是发展智力和培养能力的过程。

《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规定的教学目的中,所提出的“培养分析和解决一些简单的化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仅指出了化学教学中培养能力的一个总目标。在教学实践中还需要把它具体化。一般认为,根据化学既是实验科学又是理论科学的特点,并就心理特征的范畴而言,化学教学中应当培养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能力有观察能力、思维能力、记忆能力、化学实验能力、自学能力和创造能力等。其中观察能力、思维能力、记忆能力是各门学科教学都应培养的一般能力(智力)。但在化学教学中它们各有其本身特定的内容。观察能力是学习和研究化学的基础。思维能力主要是指研究物质及其化学运动时,进行分析、综合、抽象、概括、分类、比较、判断、推理和想象等心理活动的能力。记忆能力是指根据化学学科的特点和化学知识的规律性以及正确运用心理学上提出的记忆规律进行记忆的能力,这种能力在化学用语的记忆和熟练应用上特别重要。化学实验能力是化学教学中应培养的特殊能力,它主要包括对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记录和数据的处理,实验事实的分析、概括、判断、推理、验证和得出结论,实验的设计和组织,以及进行探索研究并找出规律性等能力。由此可见,一般能力与特殊能力是有机联系着的,一般能力是特殊能力的基础,特殊能力可以

看作是一般能力的特殊化和具体表现。从以上对化学教学中应当培养的能力的分析,还可看出,在化学教学里培养能力,是必须以自然科学方法论为依据的。

教学目的中所说的“观点”,在教育学中已经指明属于德育范畴。德育的任务是培养学生马列主义的世界观,无产阶级的政治立场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化学教学目的中之所以特别提出培养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是因为它既关系到为培养青少年的马列主义世界观打好基础这一重要任务,同时也是根据化学科学的特点确定的。化学科学所研究的一切化学现象、理论和实验都是和唯物论辩证法密切联系的。在化学教学过程中,能很自然地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阐述化学规律,把这些基本观点渗透到教学的各个环节中去。经过长年累月潜移默化,就能使学生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去理解化学基础知识,学习基本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样,既可使学生正确地、深刻地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又有助于学生逐步形成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

教学目的中提出的掌握“双基”和培养“能力”与“观点”,是衡量教学质量的总尺度。为了便于实施,使教学目的具体化,大纲试行草案还进一步明确提出了中学化学教学的要求。

(二)中学化学教学的要求

《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规定中学化学教学的要求是:“通过中学化学教学,要求学生熟练地掌握重要的常用的元素符号、分子式、化学方程式等化学用语;掌握一些有重要用途的元素、化合物知识和基本的化学概念、化学定律、物质结构、元素周期律、化学平衡、电离等化学基础理论;学会和熟练地掌握一些常用的化学实验和计算技能; 初步了解化学在工农业生产以及现代科学技术中的应用和化学科学的发展趋势;能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认识一些简单的化学问题”。

教学要求指明了化学基础知识和化学基本技能的范围。同时,根据各类化学基础知识和化学基本技能在中学化学教学中的地位,并结合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它们分别提出了“初步了解”、“学会”、“能用”、“掌握”和“熟练地掌握”等几种程度不同的教学要求,体现了区别对待,有所侧重的特点。由上可见,教学要求对教学目的从质和量两方面作了具体的阐明。教师应结合各年级的教学内容,认真钻研上述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措施,加以实现。只有区别对待,才能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学生能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学生负担过重,保护学生的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规定的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和要求,有如下一些特点:(1)贯彻了使学生在德育、智育和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的精神;(2),突出了加强“双基”;(3)注意到能力的培养。为了更好地全面落实贯彻中学化学教学目的和要求,有经验的中学化学教师采取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在深入钻研大纲和教材,充分领会教学目的和要求的基础上,认真作好“双基”排队和能力培养规划,力求从整体出发,把加强“双基”和培养能力落实到各年级、各课时的具体教学任务中去。[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