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中学化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中学化学教育工作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中学化学教育在前进的道路上,虽然也有许多曲折,但总的说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1.1949 年至 1952 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从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手中夺回了对教育的领导权。在此基础上立即开始了对旧教育的改革。1949 年 12 月,中央教育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了全国教育工作的总方针。提出了教育必须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必须为工农开门。决定了加强教科书编审工作的具体计划。在教学方法改革上强调反对书本与实际分离的教条主义,同时防止轻视基本理论学习的狭隘的实用主义,必须理论与实际一致,必须改善考试制度[11]。
1950 年 2 月中央教育部召开了普通中学数、理、化教材精简座谈会。研究了旧中学化学课本“教材编排不合理,以致学生负担过重学习不能获益, 而且损害健康”的问题,提出重新编写教材和解决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讨论了理化教材的精简意见。同年 7 月公布了“中学化学精简纲要(草案)。”
[12]作为全国各地普通中学化学教学参考的基本文件,以应当时的急需。“精
简纲要”在理论联系实际,删除重迭陈腐的内容,充实化学科学新成就,以及与其他自然科学各学科间的分工和教材内容的系统性等方面作了不少的努力。但仍未能完全摆脱旧教材内容庞杂的不良影响。
1950 年 8 月中央教育部颁发了《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及《中等学校暂行校历(草案)》,使各地区中学在教学科目、每周教学时数以及中等学校之始业制度等趋于统一,从而加强了教学的计划性,有利于提高教学的效率,并便于学生升学和转学。在这个暂行教学计划中,规定化学在初中
第二学年开设,每周上课四学时,高中在第二、三学年开设,每周各上课三学时,初、高中化学的上课总学时数共 400 学时[13]。
1951 年 3 月,中央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明确规定了中等教育的方针和任务。着重讨论并提出普通中学的宗旨和教育目标是使青年一代在智育、德育、体育、美育各方面获得全面发展,使他们成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自觉的、积极的成员;学校的基本工作是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形式等。会议确定课程教材改革的原则是:必须保持完整的科学性和贯彻爱国主义的精神,研究中国,参考苏联,重编适合于中国需要的教科书。在会议上通过了《中学暂行规程(草案)》。会议还讨论了包括化学在内的普通中学各学科的课程标准(草案)。这次会议为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普通中学教学计划和各科(包括化学)教学内容奠定了基础。[14]
1952 年 3 月中央教育部正式颁发试行《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和《中学教学计划(草案)》。在这个教学计划中、化学课程设置在初中的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以及高中的第一、二、三学年。每学期的周学时数,除高中的第三学年上、下学期为四学时外,其他各学年上、下学期均为二学时。五个学年的化学总学时数共为 432 学时[15]。比 1950 年的《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化学学时数有所增加。
1952 年 4 月中央教育部为适应以上新的中学教学计划(草案)的需要, 在“精简纲要”的基础上,总结过去的教学经验,正式编订出《中学化学科课程标准草案》。它初步改变了过去初、高中教材内容圆周式重复的作法, 而采取初、高中一贯的精神,对教材作了统一安排。
在此期间,东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早在 1948 年就开始组织力量,研究苏联
十年制学校自然科学教材,编译中学化学教科书。并于 1950 年和 1951 年先后出版了一套初、高中化学课本,开始在东北使用。1952 年秋推广到全国试用。这套编译教材的试用,为编订中学化学教学大纲积累了经验。
在这个时期,全国中学化学教育改革的特点是:经过以上两度的改革, 通过“精简纲要”和《中学化学科课程标准草案》的实施,初步批判了旧教材中的缺点和错误。在原有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进行精简,调整。重视研究和提倡教学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理论联系实际。对旧中国的中学化学教育进行了很有成效的改造,为进一步改革中学化学教育、着手统编全国使用的中学化学新教科书作了一定的思想和物质准备。
2.1953 年至 1957 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
1952 年 12 月,中央教育部颁发了《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案)》,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它全面地对中学化学教学任务、教学内容和方法等作了原则规定。明确提出中学化学教学的基本任务是: 使学生获得一定的、系统的和巩固的化学基础知识;注意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爱国主义思想的培养;使学生从理论上、实践上认识各有关重要部门的化学生产的基本原理,并认识化学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上所起的作用;使学生获得化学实验和化学用语方面的各种基本知识与技巧。强调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根据的科学。此大纲规定化学开设在初三到高三各年级,每周学时数分别为 3、2、2、4,四个学年共 396 学时。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此教学大纲的要求,并以苏联七一十年级化学教材(奚什尤金、列夫钦科等著)为蓝本编译中学化学新课本。1953 年秋季,全国开始使用这第二套(初、高中共四册)中学化学课本。[16]
1953 年 7 月,为了适应我国第一个五年经济建设计划的要求,中央教育部颁发了“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这个计划规定从初中第三学年到高中第三学年设置化学课。化学课的总学时数减少为 336 学时。[17]
1954 年 4 月政务院会议通过“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指示中总结了前一时期全国中学教育的成就和问题,指明中学教育的目的“是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成员。中学教育不仅要供应高等学校以足够的合格的新生,并且还要供应国家生产建设以具有一定政治觉悟、文化教养和健康体质的新生力量”。进一步阐明今后的中学教育,既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又要重视系统的科学知识的教学, 同时还要注意体育卫生教育。为此,要求教师努力钻研教材,掌握教学内容, 改进教学方法。“指示”还再一次提出,为了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中央教育部应有计划地适当地精简教材。[18]同年 8 月,中央教育部颁发了“精简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案)和课本的指示”。对当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案)和化学课本的具体内容作了一些精简和调整。从而一方面减轻学生负担, 保证学生健康;另一方面使教师得以有时间加强难点教材的教学、实验教学以及复习和练习,有利于学生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 提高教育质量。[19]
1955 年 4 月,教育部发出“关于中学教育工作汇报会的通报”,总结了一年来各省(市)教育厅(局)和学校执行政务院“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的情况。并提出 1955 年中学教育的中心任务是进一步贯彻“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积极稳步地提高中学教育质量。“通报”对当时提高教育质量的做法方面,特别提出必须注意纠正和防止学生负担过重的问题,并明确规定:在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规定范围以外不能增加讲授材料;不经教育部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计划;各地自编的授课计划纲要或其他资料,只能作为教师参考,不能作为指导性文件;注意改进课外辅导;作业、考试不可过多,拟定考试题目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要求,不可故意出难题等。[20]这一系列规定,在稳定教学秩序、突出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在全国统一教学要求中的地位、防止学生负担过重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效果,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1952 年颁布的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案)已不适应于新的形势。为了使中学化学教学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使中学化学教学更好地贯彻中学教育的目的和任务以及与生产实际紧密结合,1956 年 6 月,教育部颁发了《中学化学教学大纲(修订草案)》。大纲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了中学化学教学的主要任务是:“使学生自觉地掌握巩固的、系统的化学基础知识;培养学生观察并解释自然界里和生产中发生的化学现象的技能;培养学生使用药品、仪器、连接实验装置并进行简单化学实验的技巧;使学生了解化学生产的基本原理,了解化学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日常生活里的应用,了解化学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培养学生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础和爱国主义精神”。大纲修订草案提出要在中学化学教学中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在大纲修订草案的说明里,还对各类中学化学实验、生产参观、习题作业、计算技能、课外活动以及有关各年级的教学法等都作了较详细的说明。[21]
1956 年 7 月,教育部发出《关于 1956—1957 学年度中、小学实施基本生产技术教育的通知》。要求“首先根据结合实际、结合生产的原则,改进⋯⋯
化学、⋯⋯等科的教学,特别应注意加强⋯⋯化学、⋯⋯等科的实验。”[22] 1957 年 7 月,教育部颁布了《1957—1958 学年度使用中学化学教学大纲
(修订草案)的指示》。主要更动了大纲本文的高中一年级和二年级部分, 把一些重要的化学理论如周期律、原子结构、电离学说从高三年级提前到高二年级,目的在使学生尽可能早地学习这些理论知识,一方面能够运用这些理论来指导学习后面元素、化合物知识,探讨化学事实的本质,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方面又能因这些理论的反复运用而使之得到复习巩固。把有机化合物从高二年级移到高三年级的最后去学习,目的是严密教材的系统性。把气体克分子体积从高二移到高一,是为了更有利于培养学生化学计算的技能与技巧。“指示”从适当提高教材的科学水平出发,增加了一些理论性内容如克分子浓度、化学平衡、离子键和原子键、强电解质和弱电解质等;充实了一些具体物质内容如两性氢氧化物、氨的用途、硝酸的实验室制法等。此外,还取消了一些与初中三年级重复的内容和合并了一些项目等等。[23]
随着《中学化学教学大纲(修订草案)》的发布,人民教育出版社也于
1956 年开始出版了第三套中学化学课本。第三套课本(初、高中共四册)是根据大纲修订草案的精神和原则并参考苏联哈达科夫、茨维特科夫、沙波列瓦连科、爱泼斯金等著的最新课本而编译的。为了帮助广大中学化学教师研究大纲修订草案的精神和钻研教材内容,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北京、上海等地编写了从初三到高二的化学教学参考书。其他少数地区也自编了一些教学参考书。
历史说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国教育战线上教学秩序比较稳定, 很注意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重视抓提高教学质量的工作,不断总结教学实践经验,不断进行教学改革,并取得很大的成绩。中学化学教育随着欣欣向荣的中学教育蓬勃地向前发展。这一时期,中学化学教育改革的特点是: 在全国实施统一的教学大纲和统一的教科书,统一教学要求,并不断进行大纲和教材内容的改革,使中学化学教育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的需要。在教学内容上,重视了政治思想教育,努力精简陈旧庞杂纷繁以及不必要重复的内容,加强了化学基础理论和教材的理论体系。强调了基本生产技术教育,加强了化学实验等。在教学方法上,重视理论联系实际,重视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和培养学生能力,强调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要结合学科的特点和具体教学内容进行。此外,还积极开展化学课外活动。在这一时期,广大的化学教师教学目的明确,信心足,干劲大,认真贯彻教育方针,积极钻研教学大纲和化学课本,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并在教学中总结出许多经验。《人民教育》、《化学通报》等杂志在交流中学化学教学经验、发起中学化学教学研究的讨论、介绍教学研究的成果等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例如《化学通报》1956 年 2 月号发起“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讨论,1957 年初《人民教育》分四期刊出介绍北京四中刘景昆老师的化学教学经验,是这一时期重视开展中学化学教学研究的专题讨论和系统地总结我国中学化学教学经验的代表。[24]
在此时期,强调学习和借鉴苏联经验,这对于肃清旧化学教育中的封建、买办、法西斯主义思想和教材内容庞杂等积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教条主义思想的影响,机械照搬了一些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教学内容并出现形式主义地学习苏联的经验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教师的思想和创
造能力,使教学工作受到一定影响。
3.1958 年至 1965 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到“文化大革命”前夕。
1958 年 9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指出“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25]同年,开展了教育革命。在这次教育革命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克服教学脱离实际的毛病,但由于经验不足和思想认识上的片面性,在“破旧”的做法上有些过头,对行之有效的课堂教学、加强双基教学等有很大的冲击。1958 年以后, 全国停止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统一编写的教材,各地采用自编化学课本。这些自编化学课本的特点,主要是大量充实生产知识,教材体系是“以生产为纲”。结果,削弱了化学基础知识,割裂了科学知识间的内在联系,违反了循序渐进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造成化学课难教难学。一年后,各地的自编教材就陆续停用了。1960 年决定重新由中央统一编写课本。
1960 年 4 月,提出了“在全日制的中小学教育中,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进行教学改革试验。随即由北京师范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等校,分别制定和编写了九年一贯制学校和五年制中学的化学课程改革方案和教材。这些教材在提高理论水平,加强生产知识,增加科技新成就和尖端科学的基础知识,寻求教材的新体系等方面都有较大的特点。只是不能与当时大多数师生的业务基础及教学设备条件相适应,教材显得内容过于艰深,而且分量过重。尤其是教学改革试验的初期, 缺乏适当的控制,以致试验面过大,要求偏高偏急,致使教学效果不太好。在教学改革的试验中纠正这些偏向时,对上述教材不得不中途停用。但是, 他们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力图纠正过去课本内容中重复烦琐、陈旧落后的部分;不迷信苏联课本,敢于改革和摸索编写本国课本的道路以及在更新教材内容的方向上,有不少值得肯定的经验,对后来编写课本都有一定的启发。与此同时,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适当缩短年限”的原则,以第三套课本(原十二年制学校使用)为基础,新编了十年制学校化学试用课本。这套十年制化学试用课本,在 1962 年开始出版,供继续进行教学改革试验的学校使用。
1963 年 7 月,教育部又发出了《关于坚持进行中小学校教学改革试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指导试验工作的开展。[26]
在进行上述学制改革试验的同时,全国大多数中、小学校仍实行十二年制,因此,人民教育出版社接着又新编了十二年制学校化学课本。
1961 年党中央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为了使教育战线总结经验,发扬成绩,纠正缺点,继续前进。中央责成教育部拟订了《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并于 1963 年 3 月将“草案” 发给各地讨论和试行。“草案”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来教育工作的经验。重申了全日制中学应贯彻执行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全面阐明了中学教育的任务和培养目标,以及学校中各方面工作的规定。其中有关教学工作方面的一些重新规定,如全日制中学不得任意停课,必须以教学为主,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必须根据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进行教学;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任意修改等等,有效地恢复和发展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还指出了高级中学要注意改进化学的教学;教学应该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必须根据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注意启发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加强班级教学的同时,要认真加强个别辅导,因材施教;考试的次数不宜过多;教师要研究和指导学生的学习方法,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学原理和原则[27]。
1963 年 5 月教育部颁布《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案)》,规定化学开设在初三至高三各年级,每周学时数分别为 3、2、2、3 学时,四个年级共 338 学时。此大纲规定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有系统地获得重要的关于元素、化合物和化学原理的基础知识以及化学基本技能,了解这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的应用,能够解释或解决一些简单的化学实际问题;培养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为便于教师理解和掌握,大纲又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中学化学教学的要求是:“初中阶段:要求学生掌握几种重要的元素及其重要的化合物的知识,掌握物质结构的初步知识(原子-分子论),掌握一些化学概念和化学定律,学会做简单的化学实验,学会书写分子式和化学方程式,并能进行简单的化学计算。高中阶段: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主族元素和少数重要的副族元素以及它们的重要化合物(包括有机化合物)的知识,掌握原子结构、分子结构、元素周期律、电解质的电离等化学原理知识,学会做比较复杂的化学实验,能够熟练地书写分子式和化学方程式等,并能进行比较复杂的化学计算”。上述对中学化学教学的目的与要求体现了加强“双基”、分段要求的特点。此外,大纲在总结多年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当时中学化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较以往更臻完善地明确规定了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和教学内容的编排系统,提出教学法中应该注意的一些建议,特别对实验在教学中的作用、选择实验内容的原则、实验的各种形式及其作用、以及实验教学应该注意的要点等,都作了简明的概括。由于新教学大纲的颁布,自 1963 年起,从初中到高中,又逐年换用新编的十二年制学校化学教材。从当时的初步实践看来,该大纲和教材都有许多改进,是有利于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中学化学教学质量的。这套课本只换用到高中化学第二册,其后因十年动乱开始,这一大纲和教材就停用了。[28]
1964 年上半年,《人民日报》陆续报导了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局邀请北京市部分中学教师座谈改进教学和考试方法,减轻学生负担的经验;北京和上海中、小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减轻学生负担的经验;以及上海育才中学改进教学方法的经验等。同时还先后发表了题为《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学也要有全局观点》等短评,以及《培养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学习空气》的社论等,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改进教学方法的热潮,特别对在教学中怎样贯彻“少而精”原则与“启发式”教授法进行了讨论。许多化学教师认识到改进教学方法,实质上是教学思想的革命,对克服教学工作中的教条主义、形式主义和烦琐哲学,运用“讲练结合”、“精讲多练”等教学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从 1958 年直到“文化大革命”前夕的这段时间中,教育战线的形势虽然出现过转折,但仍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在此期间,中学化学教育积累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进行教材、教法改革的重要经验。
4.1966 年至 197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
十年动乱期间,全国教育工作处于混乱状态。原来的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和教材全部停止使用。中学化学课程设置不一,有的地区把化学改为搞“典型生产引路”的“工业基础知识(化工部分)”;有的改为只讲化肥、土壤、
农药的“农业化学”;有的把中学化学、物理、生物合并为一门“工农业生产基础知识”课;有的完全取消了化学。各地区中学化学实验室普遍遭受严重破坏。1972 年以后,某些省市自治区虽曾一度编写了恢复基础知识的《化学》课本,但是,不久又受到“反复旧”的冲击。广大化学教师虽在大批“智育第一”和“师道尊严”,以及“砸烂实验室”等困难条件下仍坚持教学工作,但终究难以收到多大成效。十年动乱期间,是我国中学化学教育的一个倒退时期。
5.1976 年 10 月以后。
粉碎“四人邦”以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全国各条战线上的拨乱反正,中学教育也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中学化学教育随之重新走上了正轨。
1978 年 1 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草案规定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从初中第三学年开始到高中二年级设置化学课,周学时数分别为 3、3、4,三个年级化学课的总时数为 306 学时。与此同时,还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并组织人力从事编写新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初三、高一和高二化学课本(试用本)。这套课本在 1978 年秋季起陆续出版,至 1980 年全部出齐, 并在全国通用。1978 年 1 月又召开了“全日制中学化学教学仪器研究会”。在这个研究会上,按照新教学大纲的要求,研究讨论了有关的化学实验方法, 制订了中学化学实验规划,编制了化学仪器、药品、模型、标本、电影、幻灯和教学挂图的配备目录,为恢复中学化学实验室、充实化学教具和教学设备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1978 年 4 月,教育部召开了有六千多人参加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讨论研究了发展全国教育事业的规划和各级学校的工作条例。邓小平同志在会上阐述了怎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提出学校要提高教育质量,提高科学文化的教学水平,更好地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学校要大力加强革命秩序和革命纪律,造就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一代新人,促进整个社会风气的革命化。教育事业必须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现代经济和技术的迅速发展,要求教育质量和教育效率迅速提高。要求我们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容上、方法上不断有新的发展等等。同时彻底批判了“四人邦”在教育战线上制造的种种谬论和倒行逆施。
[29]这次会议对我国教育事业(包括中学化学教育在内)的发展具有深远的
意义。
1978 年 9 月,教育部正式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讨论、试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这个试行草案是中学教育战线上拨乱反正的有力武器。条例第十一条提出“全日制中学必须切实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物理、化学和生物,是向科学技术现代化进军的重要基础知识,必须切实加强这些学科的教学工作”。明确肯定了中学化学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
《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实施以来,恢复和日益巩固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学习风气大为好转。由于《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和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课本(试用本)的试用,在中学化学教学工作
中,消除“四人邦”散布的形式主义、实用主义的流毒和影响,重视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化学教学质量也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在试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为了把这套教材修改好,将“试用本”改为正式本,教育部于 1979 年 10 月和 1980 年 11 月在北京先后召开了两次中学化学教材改革座谈会。在这两次会上,代表们总结、交流和研究了试行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教学大纲和试用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化学试用课本的情况和经验,肯定了教材改革的方向,同时也针对其中的不足提出了意见和修改的建议。此外,在第一次会上。为了进一步发动各地进行中学化学教材改革的调查研究,还草拟了《中学化学教材改革调查研究提纲》。在第二次会上,讨论了新编(六年制)和修改(五年制)中学化学课本的设想和方案。[30]
1980 年 12 月,中国化学会与教育部在成都联合召开了全国第一次化学
教育经验交流会,会上宣读了 89 篇论文,其中有关中学化学教育的论文 58 篇,论文涉及到的问题有打好基础,发展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能力;加强实验,提高教学质量;改革教学方法,促使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学习; 自力更生创制教学仪器;以及运用电教设备开展直观教学等方面。[31]部分论文刊登在《化学教育》1981 年增刊 2 中。
1981 年 4 月,教育部通知,“中学学制定为六年。由五年制向六年制过渡,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应从各地实际条件出发,结合中等教育的调整和结构改革作出具体规划。有计划、有准备、有步骤地进行。多数地区可争取在一九八五年前,把中学学制改为六年。”并随通知发下《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修订意见》。在“关于制订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几点说明”中谈到,为了适应学生的爱好和需要,发展他们的特长,更好地打好基础,高中二、三年级设选修课。并分单科性选修和分科(侧重文科或侧重理科)性选修两种安排。在《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全日制五年制中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修订意见》中,分别规定了化学课程的设置年级和各年级化学课的每周学时数,概括如下表。
每周时数 |
教学总时数 |
||||||
---|---|---|---|---|---|---|---|
初三 |
高一 |
高二 |
高三 |
||||
五年制中学 |
3 |
3 |
4 |
304 | |||
六年制重点中学 |
单科性选修 |
3 |
3 |
3 |
3 |
372 | |
分科性 选修 |
侧重理科 |
3 |
3 |
4 |
4 |
432 | |
侧重文科 |
3 |
3 |
3 |
288 |
接着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化学编辑室起草了“全日制五年制中学和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初中三年级通用化学课本编写提纲”、“全日制五年制中学高中化学课本编写提纲”(包括高中一、二年级)、“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高中一年级化学课本编写提纲”、“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单科性选修的高中二、三年级化学课本编写提纲”、“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侧重理科的选修的高中二、三年级化学课本编写提纲”和“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侧重文科的选修的高中二年级化学课本编写提纲”,连同课本编写提纲的一些说明均陆续刊登在《化学教育》1981 年第五期、第六期,1982 年第一期、第
二期、第三期上,广泛征求意见。初中通用化学课本于 1982 年开始供应,五
年制中学化学课本改编本和六年制重点中学化学课本试用本从 1983 年秋季
开始按年级顺序依次陆续供应,至 1985 年全部出齐。
1981 年 11 月,中国化学会在桂林举办了全国性的中学化学教学讨论会。会议围绕“加强实验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和“培养学生能力”三个专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和经验交流。这次教学讨论会是推动中学化学教学研究的促进会。会议的讲话和论文摘要刊登在《化学教育》1982 年第 1 期上。
1982 年 10 月 28 日至 11 月 7 日教育部在山东省泰安县召开了部分省、市代表参加的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讨论会,讨论人民教育出版社起草的全日制六年制重点中学单科性选修和文、理分科性选修的化学教学大纲(草稿)、全日制五年制中学化学教学大纲(草稿)。广泛讨论了下列问题:在化学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能力;通过化学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化学试验;改进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各年级培养的化学实验技能和化学计算技能; 五年制中学大纲与六年制重点中学大纲的异同等。大会还收到 37 篇论文,论述的内容也集中于培养学生能力,加强化学实验和改进教学方法等方面,为会议提供了丰富的参考资料。这次会议为修改大纲草稿打下了基础。[32]
在使用统编新教材的几年中,教育部调查研究了中学教育情况,虽然教育质量逐年有所提高,但由于全国中学学生文化程度、师资水平和学校条件悬殊很大,多数学生不适应教材的要求,学习跟不上;还有相当多的学生学习负担过重,不利于德、智、体全面发展,不利于出人才。因此,教育部决定适当调整化学课的教学内容,实行两种教学要求(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 并于 1983 年 11 月发布了《高中化学教学纲要(草案)》,以求使不同文化程度的学生都能在原有的基础上真正学有所得,逐步提高,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注意发展学生智力,培养能力,使学生能够生动活泼主动地学习, 使中学教育全面地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学生就业和升学打下必要的基础。为此,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了两种不同教学要求的课本,基本要求的课本称为乙种本,它是在全日制十年制中学化学课本(试用本)的基础上作较大精简的新编本。乙种本分上下两册,分别在 1984 年和 1985 年供应。较高要求的课本称为甲种本,它是在全日制十年制中学化学课本(试用本)的基础上稍作修改的新编本。甲种本分三册,1984 年、1985 年和 1986 年依次供应第一册、第二册和第三册。
综上所述,我国的中学化学教育,自 1977 年到现在,在恢复、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首先解决肃清教学中的流毒和统一教学基本要求的问题,重点抓了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建设。同时重视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开展对加强实验、培养能力、改革教学方法等重要课题的讨论和研究。使改革教材和改革教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地进行。在交流讨论中还注意到,教材或教法的改革都应密切结合我国国情,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吸取、借鉴国外有益的研究成果,并致力于发展与创新。目前中学化学教育形势很好,在改革教材教法方面初步总结了一些经验,为开创中学化学教育的新局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化学科学的发展,教学大纲和教材总是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的,这是一项很重要的科学研究工作。中学化学教学应当不断地提高质量。努力做到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是提高中学化学教育质量的关键,也是当务之急。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加强改进教学方法工作,也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大力开展中学化学
教学研究,已成为当前一项带根本性质的迫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