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化学成绩的评定

化学成绩的评定与考试、考查是不可分割的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也是具体体现成绩考核要求的重要工作。

对评定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正确掌握评分标准

评定化学成绩时,可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百分制多用于考试,特别对评定是非题、填充题、选择题、改错题、计算题等有确定答案的题目,较为准确;五级分制对于答案比较广泛、灵活、需要从总体上评定成绩的题目较为适宜,多用于日常考查;对于学习态度、独立工作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等难于用分数评定,可用写评语的方法,记录每个学生的优缺点。

无论用百分制或五级分制评定成绩,都应正确掌握评分标准。一般要考虑:对教材内容全面理解和掌握的情况与巩固程度;实验操作或计算技能的熟练程度;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语言或书面表达的准确性和条理性;在口头或书面回答中,或在实验操作中所犯错误的数量和性质等。

在百分制评分标准中事先预定的各试题满分的分配数。通常注明在各试题之后或各试题标准答案之后。分配数要合理体现各题的难易程度、重点题、基本题、加试题等的区别。

关于五级分制评分标准,以下介绍一个具体方案,[3]可供研究和参考。1.笔试

五分:解答(包括计算,下同)完全正确,文词通顺,字迹清楚。四分:解答正确,文字和计算仅有技术性小错误。

三分:解答基本正确,无严重错误。

二分:对问题大部分不了解,解答有重大错误。一分:对问题完全不了解,解答完全错误。

2.实验

五分:能独立地正确地按规程熟练操作,善于运用理论知识说明实验现象,操作中仅有较少的细节问题。

四分:能正确地按规程操作,能运用理论知识说明实验现象,操作不很熟练。

三分:能按规程操作,运用理论知识说明实验现象的能力较差,操作不够熟练。

二分:不能按照规程操作,实验时常犯严重错误。一分:不参加实验,对实验完全不懂。

评定口试和作业等成绩时,可参照以上评分标准。一般判作业,对根本不交或完全不会者评“一分”;不全做,又有严重错误者评“二分”;但应先采取“记而不批(分),令其重做”的办法,即在教师用的学生成绩登记表上记载所得分数,不批在学生作业本上,而令其重做,或找学生谈话,不应轻易地批劣分。对于这部分学生,最好的办法是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树立能学习好的信心。

(二)要客观公正地评定成绩

评分的根本原则是要能真实反应学生的学习质量。为此,除开正确地定好评分标准外,要求教师在评分时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夹杂个人的偏爱偏恶,不过严也不过宽地实事求是地准确评分。过严、压低分数,会挫伤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过宽、提高分数,无异于隐瞒了教学上存在的问题,使学校领导、家长、学生误解教学效果。二者都不能反映学生的真实学习成绩,也不利于进一步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三)学期总成绩,应将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结合起来评定。这种结合起来评定,也不能简单地用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相加求其平均值的计算方法,而应对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恰当地评定。例如,有的学生在平时测验中对某一知识没有掌握,但经过继后的努力学习,期末考试成绩表明已经牢固掌握了,则在学期总成绩评定时应认为这一知识是牢固掌握的;也有的学生平时成绩已说明他对某一知识彻底掌握了,但在期末考试这一知识时, 由于题意的不确切或由于粗心造成失误,也应全面考虑恰当地评定出学期总成绩。这样,不但能从发展的观点来评定学习成绩,也尽量避免了偶然因素对学期总成绩的影响,最大限度地接近于学生的真实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