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流行的教学方法

近几十年来,国外试验的许多新的教学方法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程序教学法和发现法。

(一)程序教学法[27]

程序教学法是五十年代中期美国心理学家斯金纳在新行为主义理论基础上提出来的。这种教学方法的特点和作法是:

  1. 教师根据教学目的要求,将选定的教材内容分解为许多尽可能小的细目,对每一细目都提出问题。然后,把这些细目(或问题)按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的原则和逻辑上完整的顺序编排起来。即设计程序教学方案,编制小步子程序作业。

  2. 学生按照程序作业顺序,并在问题的提示下,独立地钻研学习材料。

  3. 学生对每一小步学习必须作出反应(回答问题)。

  4. 学生在回答问题之后,自己及时核对答案,得知结果。答对以后,再继续自学下一个问题的内容。这样一步一步地进行下去,直到做对全部作业为止。

  5. 程序教学可以利用特殊的教科书或教学机器来进行。由于这种学习是通过自学来进行的,学生可以自定学习步调,根据自己掌握知识的情况和解答问题能力的差别而自动调控学习进度。

程序教学法的主要优点在于:

  1. 重视教学中的系统性和循序渐进。

  2. 强调及时“强化”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每一个小步之后及时得知学习结果,了解自己的进步而得到鼓励,对错误得到及时纠正。

  3. 由于应用了小步子和及时强化(当时知道结果)手段,便于自学。能适应不同学习能力的学生。

  4. 程序教学过程是学生“读、想、做、写和订正答案”的独立学习活动过程,能有效地训练学生思考、记忆和应用知识等,从而发展智力和培养能力。

程序教学法的主要缺点是:

  1. 利用外来的奖惩作为学习动机的基础,其对于推动人的学习,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

  2. 学生长期进行刻板的小步子学习,不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能动性和创造性。

  3. 偏重使学生在知识和技能的获得,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也降低了教师的人格对学生的影响。

(二)发现法[28]

发现法是在五十年代末期,得到布鲁纳的积极倡导而发展起来的。发现法以认知学说为其理论基础。认知理论的观点,在教育工作上的主要表现, 就是教学是教师引导学生学习的过程,应以学生的学习为主体;教师要启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动机,使学生尽可能充分地参加教学活动过程,学生要在整个过程中发挥主观能动性;传授知识要着重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

发现法就是在教师的启迪下,让学生自己去发现回答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

布鲁纳认为:“发现不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确切地说,它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方法。”对学生来说,在主动地学习、探究和运用已有的知识的活动中,产生新的领悟,也是一种发现。

运用发现法进行教学的一般步骤是: 1.提出要求解决或研究的问题;

  1. 创设特定问题的情境,使学生在这种情境中产生矛盾;

  2. 对所提问题,提出解答的假设;

  3. 寻求问题的解答——从理论和实践上进行验证,学生有不同观点时,

    可展开讨论,提出论据和进行论证;

  4. 对争论和证明作总结,得出正确的结论。

这种方法要求教师提出研究的问题要难易适度;给予辅导要着重激发学生内在的学习动机,指导学生独立探索获得知识的途径和方法,在课堂不作更多的讲授。要求学生多动手实验、观察;多动脑,运用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心理过程思考问题。

发现法的主要优点是:

  1. 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使外来动机向内在动机转移;

  2. 能提高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

  3. 使学生学到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实验、观察、搜集数据材料,整理材料,分析、综合、归纳、演绎,得出结论等),训练学生的科学态度(尚观察、贵实践、重事实、信证据、逻辑推理、客观判断的实事求是态度);

  4. 有助于保持记忆。 发现法的主要缺点是:

  1. 不经济——需要大量的仪器、药品、模型等教具和设备;

  2. 耗费时间多,教学进度慢;

  3. 学习重过程不重结果,学生掌握知识不易系统。

以上两种教学方法都各有其优点,也各有其缺点和局限性。一般说,程序教学法较多地要求教材的内容具有比较严密的科学系统和逻辑顺序,符合控制论的原理和编制程序的条件。发现法要求教材内容应是具有一定难度的关键部分,例如,就化学教材而言,对形成概念、建立基础理论、揭示各种现象的因果关系和它们之间的联系的理性知识内容,用发现法教学显得特别有效;而对化学术语和运算、以及为培养技能技巧而编入的不很复杂的实验, 这部分内容,用发现法教学的作用并不太大,还不如采用精讲多练的教学法具有更好的效果。实际上,许多教师在教学实践中选用这些教学方法时,往往结合学科和教材内容的特点,在某些部分采用程序教学法,或有的部分采用发现法,或把两者结合起来使用,以求扬长避短,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