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權移转与地租

代宗宝应元年(23)四月来:百姓田地,比者(24)多被殷富之家有史吞并。

⑨ 胼胝,手足因在劳重中摩擦而生了厚繭。

⑩ 良,確。

① 祠祀,祭祀。

② 浮屠法,佛法。

③ 业,梵语“磨羯”,造作的意思。

④ 繇,通“由 ”。

⑤ 旧称帝王的住所为宫标或禁中,取皇宫门禁森严,非近侍之臣不得随意出入的意思。

⑥ 内道场:因在禁中设道场。

⑦ 度支,指度支使,官名,专管国家财政收支,唐改为户部尚书。开 以后,军事供应浩繁,多以尚书、侍郎兼领度支事务,称度支使或判度支、知度支事。

⑧ 沙门,梵语,出家修道者之称。一般出家修得,称众沙门,在 内庭的,称内沙门,

⑨ 设国仁王经,佛教经典之一。

⑩ 禳厌,祈祷祭祠,以求消除災殃。

所以逃散,莫不繇兹。宜委县令,切加禁止。若界内自有违法,当位科责①。”五月十九日敕;“逃户不归者,当户租赋停徵,不得卒摊②邻视高户。”(册

府元◻卷 495,田制条)

参年丙辰岁③十一月□□日,兵马,使④(张骨子为)无屋舍,遂置兵马使宋欺忠上件准尺数舍居住。断作舍债物,计斛升⑤陆拾捌硕⑥肆头⑦内卖要粟各半。其上件舍价物,立契日并舍两家各远讫。居住中间,或有兄弟、房后及至姻亲忓吝⑧称为主记者,一仰舍主宋欺忠及妻男邻近稳便置舍充替。更不许异语东西。中间或有恩赦。亦不大论限。人从私契,一置已后,更不许翻悔。如先悔者,罚黄金参两,充入官家。恐后无恁,故立此契,用为验耳。见人兵马使兼乡官李 舍主兵马使宋(敦煌掇琐 58,张骨子买屋契条,参考敦

煌资料第一辑第 300—301 页)

□年二月六日,普光寺人户李和和⑨为种子量用,遂于灵图 寺⑩常住处便卖肆汉硕 ,粟捌汉硕。粟捌汉硕。典二升铛一口。其卖粟,并限 至秋八月内送纳足。如违限不还,其卖粟□□。仍任掣夺家资等物,用充卖粟直。如身不在,一仰保人等代还。恐人无信,故立此契,用为后验。

便卖粟人李和和保人男毛毛(押)

(敦煌掇琐 52,李和上借量券,见敦煌资料第一辑第 395 页)

(孙泰),中和(11)中,将家于羲兴(12)。置一别墅,用缗(13)二百千, 即半授之参。泰游吴兴郡①,约迥日当诣②所止。居两月③泰迥,倚舟墅前,复以馀资授之, 俾其人他徙。⋯⋯(太平广记卷 117,孙泰条)

今制度驰 紊,疆理隳壤,恣人相吞,无复畔限④,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依托强豪,以为私属;贷其种食,恁其田处,终年服务,无日休息;声输所假,常患不充。有田之家。价值食租税。 贫富懸绝,乃至斯。厚敛促徵,皆甚公赋。今京畿之内,每田一亩官税五升⑤,而私家收租殆有亩至一石者;是二十倍于官税也。降至中等,租猶半之;是十倍官税也。

夫以土地,王者之所有;耕稼,晨夫之所为;而兼并之徒,居然受利。

① 科责,猶云判罪。

② 摊,摊派。

③ 参年丙岁,唐昭宗乾宁三年,岁次丙辰,公元 896 年。

④ 兵马使:唐制,元帅、都统下有前军兵马使、中军兵马使、后军兵马使,统带各军的兵马。

⑤ 升当是斗之谀,

⑥ 硕,通“石。”

⑦ 豆,通“斗”。

⑧ 忓吝,忓拢鄙吝。 吝通吝。

⑨ 李和和,敦煌掇琐作和李和上。

⑩ 灵图寺。敦煌掇琐作娄西寺。

① 吴兴郡,今浙江湖州市南。

② 诣,到。

③ 居两月,过了两个月。

④ 畔,田界。畔限,猶限。

⑤ 每田一亩官税五升:此处所指的田亩官税,亦即地。大历年间,地税分两等征收,税率时有改变,一般是上等亩收一斗,下等收五升。参阅册府元 卷 487。

官取其一,私取其士,穑人安得足食?公廪安得储?风俗安得不贪?财货安得不壅?昔之为理者,所以明制度而谨经界,豈虚设哉!斯道浸亡,为日已久,顿俗修整,行之实难;革弊化人,事当有渐。望令百官集议,参酌古今之宜。凡所占田,约为条限 ,裁减租债,务利贫人。法贵必 行,不在深刻, 裕其制以便俗,严其令以懲违。微损有馀,稍优不足;损不失富,优可赈窮。此乃古者安富恤窮之善经⑥,不可拾也。(陆宣公奏议卷 12,均节赋税恤百姓第论兼并之家私敛重于公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