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和生活习惯
流求②国,居海岛之中,当建安郡③东,水行五日而至。土多山洞。其王姓欢斯氏,名渴刺兜,不知其由来、有国代数也。彼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④。所居曰波罗檀洞⑤,壍栅三重,环以流水,树棘为蕃。王所居舍, 其大一十六间,雕刻⑥禽兽。多阙镂树,似橘,而叶密条织如发,(粉)然⑦ 下垂。国有四王帅,统诸洞,洞有小王。往往有村,村有鸟丫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树立,理一村之事。男女皆以白绽⑧绳缠发,徒项盘绕至额。其男子用鸟羽为冠,装以珠贝,饰以赤毛,形制不同。妇人以罗纹白布为帽, 其形正方;织阙镂皮并杂色绽及杂毛以为衣,制裁不一;缀毛垂螺为饰,杂色相间,下垂小贝,其聲如佩;缀铛施钏,懸珠于颈;织藤为笠,饰以毛羽。有刀、矟⑨、弓、箭、钹⑩之 属。其处少戟,刃皆薄小,多以骨角辅之。编绽为甲,或有熊豹皮。王乘木兽,今在右举(11)之而行,导徒不过数十人。小王乘机,镂为兽形。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虽死而耐创诸洞各为部队,不相救助。两阵相当,勇者三五人出前跳噪,交言相骂,因相击射。如其不胜,一军皆走,遣人致谢,既共和解。收取阙死者,⋯⋯以髑髅将王所, 王则赐之以冠,使为队帅。无赋敛,有事则均税。用刑亦无常準,皆临事拉决。犯罪皆决于岛丫帅,不伏则上请于王,王令臣下共议定之。狱无枷锁, 唯用绳缚。决死刑,以大铁锥,大如盘,长尺余,锁顶而杀之。轻罪用杖。俗无文字,望月虧盈以纪时节,候草药枯以为年岁,人深目长鼻,颇类于胡, 亦有小慧。无君臣上下之节、拜伏之礼。父子同休而寝。男子拔去髭鬓;身
⑩ 角中坚实无肉者为觡。鹿觡。即指鹿角。鹿觡矛,鹿角做的矛。
① ,既缺字,
② 流示:随代称台湾为流求。这个名称直到宋、元两代仍有沿用。
③ 建安郡,随郡名,已群前注。
④ 多拔荼,太平御览卷 784 流求条作“多快荼”。
⑤ 波罗檀洞,约为今台湾省台中市北面丰原附近的葫芦墩。
⑥ 雕刻,同“雕刻”。
⑦ “粉”字据太平御览浪求条辅。
⑧ 白绽,细而潔白的夏布。
⑨ 矟,同槊,长矛。
⑩ 铍,音被,两刃的剑。
上有毛之处,皆亦除去。妇人以墨黥手为矗蛇之文嫁娶以酒肴、珠贝为聘。或谓男女相悦,便相匹偶。妇人产乳,必食子衣,立后以火自炙,令出汗, 五日便平复。以木槽中暴海水为盐,木汁为酢①。酿米麦为酒,其味甚薄。 食皆以手;偶得异味,先进尊者。凡有宴会,执酒者心待呼名而后饮;上王酒者,亦呼王名。衔杯共饮,颇同突厥。歌呼蹋蹴,一人唱,从皆和,音颇哀怨。扶女子上膊,摇手而舞。其死者氮将绝,举至庭。亲寅哭泣相弔;浴其屍,以布帛缠之,裹以苇草,亲土而殡,上不起愤。子为父者,数月不食肉。南境风俗少异。⋯⋯有熊羆、豹狼,尤多猪、鸡、无牛、羊、驴、马。厥田良沃,先以火烧,而引水灌之,持一插,以石为刃,长尺余,阔数寸,而懇之。土宜稻、梁、■②、黍、麻、豆、赤豆、黑豆等。木有枫、栝、樟、松、榆、楠、杉、梓、竹、籐、果、药,同于江表。风土气候,与巅南相类。俗事山海之神,祭以酒肴,鬬战杀人,便 将所杀人祭其神,或依茂树起小屋, 或悬髑髅于树上,以箭射之,或累石击幡,以为神主。王之所居,壁下多聚髑髅,以为隹。人间门户上,必安兽头骨角。
大业元年③,海师何蠻奏言,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希,似有烟雾之气,亦不知千里。三年,炀帝令羽骑尉①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蠻言之, 遂与蠻俱往,因到流求国,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明年,帝复令宽慰抚之, 流求不从。宽取其布甲而还。时妥国②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帝遣武贲郎将陈稜、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浮海击之,至高华屿③, 又东行二日,至■鼊屿④,又一日,便至流求。初,棱将南方诸 国人从军, 有昆仑人⑤颇解其语,遣人慰论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棱击走之,进至其都,⋯⋯载军宝而还,自尔遂绝。(隋书卷 81,流求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