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乡正管理词 讼与户数问题

隋文帝受禅,颁新令:五家为保,保五为闾,闾四为族,皆有正;畿外置里正,比闾正,党长比族正,以相检察。

② 隋书食货志:开皇三年正月,帝入新官,初令军人以二十一成丁”。

③ 隋书食货志:炀帝即位,是时户日益多, 男子以二十二成丁。

④ 大功,九个月的衣服。

① 高烦,字昭玄,蓚(今河北景县)人,隋代政治家,当权近二十年。

② ■阔,不严密。

③ 大业五年,公元 609 年。

苏威④奏置五百家乡正,令理人间词讼。李德林⑤以为本废乡官判事,为其里闾亲识,剖断不平;今令乡正专理五百家,恐为害更甚。且今时吏部总选人物,天下不过数百县,于六七百万户内,铨简数百县令,犹不能称才; 乃欲一乡之内选一人,能理五百家者,必恐难得。又郎要荒小县,有不至五百家者,复不可令两县共管一乡。敕内外群官就东官会议,自皇太子以下, 多从德林议。苏威又言废郡,德林语之云:“修令时,公何不论废郡为便? 令纔出,其可改乎?”然高熲同威之议,遂置之。

十年,虞庆则①于关东诸道巡省,使还,并奏云:“五百家乡正,专理词讼,不便於人,党与爱憎,公行货贿。”乃废之。(通典卷 3,食货三)

隋炀帝大业二年②,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口四千六百一万九千九百五十六,此隋之极盛也。③(通典卷 7,食货七,历代户口盛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