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兵

武德元年五月,改隋膺扬郎将为军头。六月十九日,改军头为骠骑将军, 副为车骑将军。六年五月十六日,车骑将军府水骑骑府。七年三月六日,必

② 钱大昕云:“案尚书正三品,校书郎正九品,谓自三品至九品官,皆得除学士也。”

骠骑将军为统军,车骑为副统军。。至贞观十年,改统军为折衝都尉,副为果毅都尉,凡府:以衙士一千二百人为上府,一千人为中府,八百人为下府; 在赤县为赤府,在畿为畿府。衙士:以三百人为团,有校尉;五十人为队,

(队有正)①;三十人为火,有长,备六驮马、驴②。米粮、介胄、戎器、锅幕,伫之府库,以备武事。关内置府三百六十一,积兵士十六万,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延置十二军,分关中诸府以棣焉。第岁十一月,以衙士帐上于兵部,以俟微发。天下衙士尚六十万。初置,以成丁而入,六十出役,其家不征徭。通计旧府六百三十三。河东道府额,亚于关中。河北之地,人逐渐逃散,年月渐久,逃死者不捕。三辅渐寡弱,宿衙之数不给。

永徽三年十一月敕:折衙、果毅老弱简退者,宜同致仕。

开元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敕:诸折衙府兵,每年一简点,至时,所司条奏。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兵部尚书张说,置长徒宿衙兵十万人于南衙,简

京兆、蒲、同、岐等州府兵及白丁,准(五)③尺八例,一年两番,州县更不得杂使役,仍令尚书左丞萧嵩,与本州长官同拣择以闻。至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始名纩骑,分棣十二衙。十六年二月二十五日,纩绮弓手,宜改为左右羽林骑。二十六年八月十日敕:三衙当番,逢闰并比诸色,稍亦艰辛。诸每至闰月,取以次番人循环当上,庶偏并。二十九年闰四月敕:应简三衙纩骑,宜令京畿探访使、御史中丞张倚兼知,不须更别差使。徒今已后,使有移改,亦当令一中丞相知勾当。

天宝八载五月九日,停折衙[上府](府上)④下鱼书,以无兵可交。至末年,折衙府但有兵额,其军士、戎器、六驮、锅幕、粮食并废。

宝应元年四月十七日,畿县折衙府阙官,本县令持判,其手力第府不得过一人。(唐会要卷 72,府名条)

复府兵、置屯田、分兵权、存戎仆、助军食

夫欲分兵权,存戎备,助军食,则在乎复府兵,置屯田而已。昔高祖始受随神,太宗既定天下,以为兵不可去,农不可废,于是当要衙以开府,因隙地以管田。府有常官,田有常业,俾平时而讲武,岁以勤农分上下之番, 遁劳逸之序,故有虞则起为战卒,无事则散为农夫,不待微发而封域有备俟, 不劳馈饷而军食自充矣。此亦古者尉候之制、兵赋之义也。况今关畿之内, 镇垒相望,皆仰给于县官,且无用于战伐。若使反兵于旧府,与利于废田, 张以薄书,颁其廪积,因其卒也,安之以田宅,因其将也,命之以府官,始复于关中,稍置于天下,则兵权渐分而屯聚之弊日销矣,戎备渐修而训习之利日与矣,军食渐给而飞转之费日省矣。一事作而三利立,唯陛下裁之。(白

氏长废集卷 47,策林 3)

大唐武德初,秦王既平王世充及宝建德,高祖以秦王功殊今古,自昔位号不足以为称,乃特置天策上将军以拜焉,位在王公上。及升储官,遂废天

① 此三字据新唐书志捕。

② 原注:“初置八驮,后改为六。”

③ “五”字据通典 28,卷职官 10,武官上,将军总技附注捕。

④ “府上”据唐长孺唐书兵志笔正卷 1,引改。按唐志云:“八载,折衙诸府至无兵可交,李林甫遂请停上下鱼书。”

策府。二年七月,高祖以天下未定,事资武力,将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 乃置十二军,分阙中诸府以棣焉①。每军将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为之②。督耕战之备 ,自是士马强劲,无敌于天下。五年省③。七年,以突厥寇掠, 复置十二军,后又省之。其后定制,有左右衙①,左右骁,左右武,左右威②, 左右领军,左右金吾③,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凡十六街,大将军各一人④, 将军总三十人⑤。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六军,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三人,皆有街署⑥。其余骠骑、辅国、镇军、冠军四大将军,云麾、勇武、壮武、宣威、明威、定远、宁远、游骑、游掣等九将军,并为王品以上武散官。先天二年正月十日敕:往者衙士,计户取充,使二十一人幕,六十出军。既恽劬劳,咸欲避匿。今改取二十王以下充,十五年既放出。频经征镇者, 十年放出。自今以后,羽林、飞骑,先于衙士中简择。开元十一年二月敕: 同、华两州,精兵所出,地资替毂,不合外支。自今以后,吏不得取同、华两州兵防。(通典卷 28,职官 10,武官上,将军总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