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一)
唐之官制,名号禄秩,虽因时增损,而 大抵皆沿隋故。其官司之别, 曰省,曰台,曰寺,曰监,曰卫,曰府,各统其属,以分职定位。辨贵贱, 叙劳能,则有品,有爵,有动,有陛,以时考覈而升降之,所以任群材,治百事。其为法则精而密,其施于事则简而易行,所以然者,由职有常守,而位有常员也。
方唐之盛时,其制如此。盖 其始未尝不欲立制度,明纪纲,为万世法, 而常至于交侵纷乱者,由其时君不能慎守而徇一切之苟且,故其事愈繁而官益冗,至失其职业,而不能复。初,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为七百三十员①,曰: “吾以此待天下贤材,足矣。”然是时已有员外置,其后又有特置同正员, 至于橙校、兼、安、判、知之类,皆非本制。又有置使之名:或因事而置, 事已则罢;或遂置而不废;其名类繁多,莫能偏举。自中世已后,盗起兵兴, 又有军功之官,遂不胜其滥矣。
故采其纲目条理可为后法,及事虽非正,后世遵用因仍而不能改者,著于篇②。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
① 内史,唐曾改中书省为内史省,内史为其长官。
② 夏官,唐武后曾改兵部为夏官,尚书为长官。
③ 凤阁,唐武后曾改中书省为凤阁为次官。
④ 开元二十二年,即公元 734 年。
⑤ 户部尚书,掌天下土地人民 钱穀之政,贡赋之差。李林甫,开元时权,旧唐书卷 106、新唐书卷 233 上均有传。
⑥ 二十五年,开元二十五年,即公元 737 年。
⑦ 其年,谓开元十五年。
⑧ 断狱,审理和判决罪案。
① 旧唐书卷 177 曹确传 :“太宗初定官品令,文武官共六百四十三员”,与此不同。
② 百官志序止此,言唐初官制之善,又嗟叹后来职官之繁冗,并表明作志之方法。
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即崇,不欲轻以授人, 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佗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 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贞观八年,仆射李靖以疾辞位,诏疾小瘳,三两日一至中书、门下平章事,而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其后李绩以太子詹事同中书、门下三品,谓同侍中、中书令也,而同三品之名,盖起于此③。然二名不专①用,而佗官居职者,犹假佗名如故。自高宗已后②,为宰相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难品高者亦然,惟三公、三师、中书令则否。其后改易官名,而文瓘以东台侍郎同东、西台三品;同三品③入衔,自文瓘始。永淳元年,以黄门侍郎郭待举、兵部侍郎岑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平章事入衔,自待举等始。自是以后,终唐之世不能改④。
初,三省长官议事于门下省之政事堂。其后裴炎自侍中迁中书令,乃徒政事堂于中书省。开元中,张说为相,又改政事堂号中书门下,列五房于其后:一曰吏房,二枢机房,三曰兵房,四曰户房,五曰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焉。
宰相事无不统,故不以一职名官。自开元以后,常以领他职,实欲重其事,而反轻宰相之体。故时方用兵,则为节度使;时崇儒学,则为大学士; 时急财角,则为盐铁转运使;又其甚则为延资库使;至于国史、太清宫之类, 其名颇多,皆不足取法,故不著其详。
学士之职,本以文学言语被顾问,出入侍从,因得叁谋 议,纳谏诤,其礼尢宠。而翰林院者,待诏之所也。唐制:乘兴所在,必有文词经学之士, 下至卜、医、伎、术之流,皆直于别院,以备宴见,而文书、诏令、则中书舍人掌之。自太宗时,名儒学士,时时召以草制,然犹未有名号;乾封以后, 始号北门学士。玄宗初置翰林待诏,以张说、陵坚、张九龄等为之,掌四方表疏答,应和文章。既而又以中书务剧,文书多壅滞,乃选文学之干,号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开元二十六年,又改翰林供奉为学士,别置学士院,专掌内命,凡拜、免将相,号今、征伐,皆用白麻,其后选用益重,而礼遇益亲,至号为内相。又以为天子私人,凡充其职者无定员①, 自诸曹尚书,下至校书郎,皆得与选 。入院一岁,则迁知制诰;未知制诰者, 不作文书。班次各以其官,内宴则居宰相之下,一品之上。宓宗时又置 学士承旨。
③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卷 44 云:“案太子詹事与侍中、中书令阶皆正三品,然惟侍中、中书令为宰相,故云同中书、门下三品,以别于他三品也。大历以后,升侍中、中书令为二品,自是无同中书、门下三品之称。”
①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 81,宰相位号条云 :“专”疑当作“兼”,传写误。
② 赵绍祖新书唐书互证 6 云:“此志谓‘自高宗已后,似早;唐会要谓‘自景云二年遂成故事’,似迟; 惟旧志谓‘天后之后’者得之。”
③ 赵绍祖云:“所谓同三品,即同侍中、中书令。今志谓中书令则否,似不必言。”
④ 赵绍祖云:“案大历二年,升侍中、中书令为正二品以后,已无同三品之称,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竟唐不改革。”
① 钱大昕:“案学士无定员,见于李肇翰林志;然书唐书职官志称翰林例置学士六人,内择年深德重者一人为承旨,白居易诗有 ‘同时六学干’之句,则非无定员也。”
唐之学士,弘文、集贤分隶中书、门下省,而翰林学士独无所属,故附列于此云②。(新唐书卷 46,百官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