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亶

(1038—1103)北宋太仓(今属江苏)人,字正夫。嘉祐进士。熙宁三年(1070 年),上书建议治理苏州水田。他批评前人“六失”(指开河排水未按地形高低,筑堤无“卫民田,去水害”实效等),提出自己的主张“六得”(指“辨地形高下之殊,求古人蓄泄之迹”等)。后又提出《治田利害大概》七条。五年,任司农寺丞,提举兴修两浙水利。旋被保守派攻击去职。他在家乡大泗瀼试行所拟方案,开辟圩岸、沟浍、场圃,获得丰收。因又绘图献给政府,复任司农寺丞,升江东转运判官,后于知温州时病死。著有《吴门水利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