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品

古代官吏的等级。始于魏晋时,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分九等;北魏时每品始各分正、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隋及元、明、清保留正、从品, 而无上、下阶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职并同。如清代的知县是正七品,知府是从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