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给事中

官名。明初沿前代设给事中,洪武六年(1408 年)开始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设给事中,辅助皇帝处理奏章,稽察驳正六部之违误。每科又设都给事中一人及左右给事中各一人以总司之。给事中衙署即在午门外东、西朝房,章奏均必经其手,故权势尤重。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 同有建言及进谏之责。台指御史,垣指给事中。清初沿明制,六科各设掌印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给事中满、汉各一人,秩为正五品。雍正元年(1723 年)始并入都察院,职权范围已大为缩小。光绪三十二年(1906 年)撤销六科,仍通设给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