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省

元代除京师附近地区直隶于中书省外,又于河南、江渐、湖广、陕西、辽阳、甘肃、岭北、云南等处设十一行中书省,简称十一行省。置丞相、平章等官以总揽该地区的政务,为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明代虽已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除两京直辖地区外,共有十三布政使司,而习惯上仍称行省, 简称为省。清初增为十八行省,后又增为二十二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