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

(1103—1142)南宋抗金名将。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北宋末年投军,任秉义郎(下级军官)。南宋王朝建立,以上书高宗反对南迁, 被革职。不久随*宗泽守卫开封,任统制。泽死,从*杜充南下。建炎三年(1129 年)金兀朮渡江南进,他移军广德、宜兴,坚持抵抗。次年,金军在江南军民的反击下,被迫北撤,他攻击金军后队,收复建康(今江苏南京)。绍兴三年(1133 年),因镇压江西地区的农民起义,得高宗所奖“精忠岳飞”的锦旗。次年大破金傀儡伪齐军,收复襄阳、信阳等六郡,任清远军节度使。绍兴五年,又从张浚镇压洞庭湖地区杨么领导的农民起义。后驻军鄂州(今湖北武昌),派人渡河联络太行义军,屡次建议大举北进。绍兴九年,高宗、秦桧与金议和,他上表反对。次年,兀术进兵河南。他出兵反击,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大败金军。两河义军纷起响应。这时高宗、秦桧一心求和, 下令退兵。他回临安后,被解除兵权,任枢密副使。不久被诬谋反,下狱。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 年 1 月 27 日)以“莫须有”(也许有) 的罪名与子云及部将张宪同被杀害。宁宗时追封鄂王。有《岳武穆遗文》(一作《岳忠武王文集》),诗词散文都慷慨激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