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

(?—1380)明定远(今属安徽)人。龙凤元年(1355 年)从朱元璋于和州。历任主簿、知县、通判等官。洪武三年(1370 年)升至中书省参知政事。六年至十三年间任丞相,专权树党。后以谋逆罪被杀。十九年与二十三年太祖又认为他有通倭、通元(北元)的罪状,穷究党羽,牵连致死者达三万余人,称为“胡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