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析

(?—前 501)春秋时郑国人。曾任郑国大夫。制作《竹刑》(一部写在竹简上的法律)。并创办私学,教人诉讼。他“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 对后来辩者颇有影响。《汉书·艺文志》著录《邓析》二篇,列名家,已佚。今本《邓析子》系后人托名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