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兰奚

元代对逃亡无主认领的*驱口的称呼。又作“阑遗”、“栏遗”等。《元典章》卷五十六:“中统五年八月,钦奉圣旨条画内一款,该诸处应有孛兰奚人口、头匹等,从各路府司收拾。⋯⋯如十日以外,作孛兰奚收系。”元世祖时,中央设“诸路孛兰奚总管府”,成宗时改为“阑遗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