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恰克图界约

1727 年(雍正五年)10 月清政府与沙俄政府在恰克图签订,共十一条。重申了由《中俄布连斯奇界约》所划定的一段边界;又重申了《中俄尼布楚条约》关于乌第河与外兴安岭之间地区暂行存放的规定,并规定了两国相互通商的具体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