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考试。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在八月,分三场。考中的称为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