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贡

科举制度中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初定六年一次,乾隆中改为十二年一次,每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由各省学政从生员中考选, 保送入京,作为拔贡。经过朝考合格,可以充任京官、知县或教职。参见“五贡”、“选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