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使

官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公元 723 年),以宇文融为勾当租庸地税使, 是为租庸使之始。以后韦坚、杨国忠等相继任职,专事聚敛。德宗以后,因租庸调制改为两税法,租庸使停废。僖宗时因镇压黄巢起义,又一度任命租庸使,征敛军用资粮。五代后梁、后唐时以租庸使为专掌搜括钱物的中央财政长官,后唐明宗时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