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君

唐代四品官之妻封郡君,母封郡太君。宋徽宗改命妇封号,改郡君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四等。明以宗室郡王之孙女称郡君,清惟贝勒之女及亲王侧福晋之女称郡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