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

官名。(1)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汉末始有此称。魏、晋、南北朝称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者,即为全国最高军事统帅。南宋时亦偶用都督、同都督,督视各路兵马等,为执政官出任临时统帅之称。元代之大都督府大都督则专领钦察亲军。(2)地方军政长官。魏晋以后,都督诸州军事往往兼任所驻在之州刺史,总揽本区军民政。至北周及隋,改为总管,遂成正式官名。唐代又恢复都督名称,于各州按等级分别置大、中、下都督府,各设都督。惟中期以后,以节度使、观察使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遂名存实亡。(3)西魏、北周和隋文帝时,府兵制的各军府中,以大都督、帅都督、都督为团、旅、队的官长。隋炀帝变更军府官名,分别改称校尉、旅帅、队正。(4)明代置五军都督府,为最高军政机关。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府各有左右都督,及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原为统辖京卫及外卫之兵而设,后各卫仅存空名,都督遂成虚衔。清初犹沿袭,后废。(5)辛亥革命时,各省多置都督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袁世凯统治期间改称某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务。1916 年袁死后改称督军,1922 年又改称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