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总督

官名。明代常以都御史总督河道,但非常设之官。清代始置河道总督专官,掌管黄、运两河和永定河的堤防疏浚等事。其后定制,江南一人,驻清江浦(今江苏清江市);山东、河南一人,驻济宁州(今山东济宁);直隶一人,以总督兼管。江南河道总督简称南河,山东河南河道总督简称东河。所属有河库道,河道,管河同知、通判等官。后又次第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