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

从隋唐开始,中央行政机构中,吏、户、礼、兵、刑、工各部的总称。其职务在秦汉时本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 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的六官,秦汉九卿之职务大部并入。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时废宰相,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清末逐渐添设新的部,六部之名遂废。参见“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