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田

中国旧时属于学校的田地。以地租作为祭祀、教师薪俸和补助学生及贫士的费用。南唐时,“庐山国学”已有学田数十亩。宋仁宗始赐兖州学田, 神宗时推行于各路,以后各代均置学田。或由皇帝诏赐及官府指定,或由私人捐输。1913 年北洋政府内务部通令以学田收入充小学经费。一般为乡绅所把持。解放后,此制始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