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事

官名。北魏置尚书主事令史,意即令史中的首领。隋以后但称主事。本为雇员性质,不在正规职官之内。金元以后,始以士人为之,明代遂定为各部司官中最低之一级。清代相沿,进士分部,须先补主事,递升员外郎、郎中。官阶为正六品。其他官署和内务府、理藩院亦设有主事。北洋军阀统治时期仍于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中设主事,为委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