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957 年到 1963 年

1959~1962 年“大跃进”期间“解放思想”,全国各地学制、课程设置和教材极不统一,各行其是。1963 年,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教学计划(草案),并制订发布了与之相适应的《全日制中学物理教学大纲》(草案), 大纲的总论部分明确分成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安排、演示和学生实验、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点五个大部分进行阐述。在初、高中各年级教学内容中,除规定各章节内容、课时数、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外,在各章最后以附注形式阐明对某些内容的具体要求和教法建议。此外,

在高中每学年还安排了部分选做的学生实验,并给出课时。大纲还对课堂练习、平时复习、总复习、参观、机动时间的课时作了规定。这样,使得初中物理的总课时数从 1956 年大纲规定的 153 课时增加到 204 课时,高中

物理总课时数从 357 课时增加到 480 课时。这份大纲稳定地执行了三年。

1966~197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小学学制多数是 9 年,少数是 10 年,课程设置混乱,包括上海在内的一些地区,不开设物理课程,代之以“工业基础知识”。直到 1976 年下半年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但各地使用的教材还不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