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发现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步骤

发现法的宗旨是要求学生以科学家的工作方式来研究学科知识。犹如物理学家的工作中经常伴随有猜测、估计、试验、探讨等活动一样来开展学习活动。因此,在教学中围绕中心课题,要提出一系列的问题来引导学生讨论,并充分利用已有的物理知识和技能,提出各自的见解和建议,从中求得合理的、可行的或正确的方案、结论。让学生在积极的、创造性的学习中主动地掌握知识,加深理解,而不是死记硬背教师和教材所“给予” 的东西。

教学中要鼓励学生,使他们相信自己能够解决问题,通过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的探讨,争论能够获得最后的成功。在帮助学生最后达到教学要求的过程中,应尽量激发他们潜在的智慧火花,向他们介绍假设、对比、分析、论证等物理思维和研究的方法,促成他们的发现,并在使学生对所研究的课题以及整个学科发生内在兴趣的同时,培养学生共同协作探索的良好的学术研究态度和风气。

运用发现法组织教学的基本步骤为:

  1. 提出要研究的中心课题或要执行的具体任务。如设计物理仪器的结构、线路等。

  2. 针对要解决的问题,提供基本素材,设置探讨的环境。例如,回忆或复习基本事实、概念、规律,提供必要的器材等。

  3. 按照发现法的学习顺序,逐级提出问题,“制造”矛盾等,让学生经常处在需要“想一想”、惊讶、还有“毛病”要改善等思维状态中,造成求知心态。

  4. 通过实际试验和七嘴八舌提方案、补充、摆论据等的探讨,找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和结论,进行可行性试验或实证。

(3)、(4)两步骤的反复实施和成功,实际上就是学生对研究问题的认识的深化及螺旋式前进的过程,其中教师的启发、诱导和鼓励对学生成功地“发现”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5)由学生总结得出物理结论或最佳解决方案。尽管发现法着眼于学习过程中研究方法、学习能力的提高,但是作为学习活动来说,对知识的正确和深刻的理解,仍应是追求的重要目标。所以这最后的科学结论就是终结的发现,也就是发现活动追求的重要结果,应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