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对象之间有无共同因素

凡是在先前的学习同后来的学习之间有着相同或相似地方的,就能产生互相迁移的作用,而且在它们之间所包含的共同因素越多,迁移也就越容易产生。共同因素是迁移的基本条件之一。共同因素可表现在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等方面。

首先,学习内容方面的共同因素较多,则正迁移现象就较明显。例如, 乘法求积就要运用加法运算,当学生学会了加法之后,学乘法就比较容易, 这就是由于乘法里面包含有加法的成分。同样,除法求商就要运用减法与乘法的运算。识谱是演奏各种乐器的共同技能,所以学会一种乐器,再学另一种乐器时也会觉得容易些。

其次,学习方法的共同因素较多,迁移现象也明显。例如,尝试背诵是熟记各种材料都运用的方法,掌握了这个方法对其他知识的学习都有用。又如,对语文学习运用了预习—听课—复习—作业的方法,则对数学、物理的学习也会产生迁移。再如,学习动物学时,学会了用显微镜作为观察细胞的手段,就有助于学习植物学时也用这种方法。

此外,学习态度的共同性也是影响迁移的因素。如爱整洁,当日功课当日毕,已成为有些学生的一种学习态度,那么他们往往在生活上也表现出爱整洁(衣服的整洁,室内的整洁),工作上也会形成今日工作绝不留在第二天去做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