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习的类型

研究学习的类型是很有必要的,它有利于认识不同类型的学习的特点及其规律性,便于自觉地指导学生的学习,提高学习的效果。许多心理学家从不同角度、不同的目的或需要出发,以不同的标准对学习进行分类,提出了各种学习类型理论。

(一)我国潘菽对学习类型的分析

潘菽教授主编的《教育心理学》是根据学习的不同内容和结果,把学习划分为四种类型:

  1. 知识的学习。其中包括学习知识时的感知和理解等。

  2. 技能和熟练动作的学习。

  3. 智能的学习。

  4. 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学习。

(二)美国布鲁姆(B.S.Bloom)对学习类型的分析①

教育的目标是根据社会需要确定的。我们在确定教育目标时,不仅要考虑社会的需要,也要考虑人的全面发展和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潜力的需要。教育的目标实际上就是学习的结果。布鲁姆根据学习的结果,把教育目标分为三类:认知的、情感的和精神运动的。这三类目标的每一类又排成由低到高的若干层级。如认知目标分成六级:

第一级为知识:对知识的简单回忆(主要指记忆)。第二级为了解:理解的最低阶段。

第三级为应用:在特殊情况下使用概念、原理或原则。第四级为分析:区别和了解事物的内部联系。

① 邵瑞珍等编著《教育心理学—学与教的原理》,上海教育出版社。

第五级为综合:把一些思想重新综合为一种新的完整的思想,产生新的结构。

第六级为评价:根据内部证据或外部的标准作出判断。

(三)美国加涅(R.M Gagne)对学习类型的分析

加涅根据产生学习的情境,由简到繁、由低到高,把学习分成八类,顺次排列成一个层级。低级学习向高级学习发展,高级学习要以低级学习为基础。这八类学习是:

第一类,信号学习:经典条件反射,包括不随意反应。第二类,刺激反应学习:操作条件反射。

第三类,连锁学习:一系列刺激反应动作的联合。

第四类,语言的联合:与第三类学习一样,只不过它是语言单位的连接。第五类,多样辨别学习:认出多种刺激的异同之处。

第六类,概念学习:在对刺激进行分类时,对事物抽象特征的反应。第七类,原理学习:概念的联合。

第八类,解决问题:在各种条件下使用原理达到最终目的。

(四)美国奥苏伯尔(D.P.Ausubel)对学习类型的分析

奥苏伯尔根据学生进行学习的方式,把学生的学习分为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根据学习的内容,把学习分为机械学习与有意义的学习。

接受学习,即学习者把以现成的定论的形式呈现给自己的学习材料,与其已形成的认识结构联系起来,以实现对这种学习材料的掌握的学习方式。发现学习,是在教师不加讲述的情况下,学生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获得新知识, 寻求解决问题方法的一种学习方式。发现学习依靠学习者的独立发现。

机械学习,即不加理解,反复背诵的学习,亦即对学习材料只进行机械识记。有意义的学习需具两个条件:学生要具有意义学习的心向,即把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原有的适当观念关联起来的意向;学习材料对学习具有潜在意义,即学习材料具有逻辑意义,并可以和学生认知结构中的有关观念联系。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会导致机械学习。

接受←→发现,机械←→有意义,这是划分学习的两个维度。这两个维度之间不是互不依赖和彼此独立的。接受学习可以是机械的,也可以是有意义的;同样,发现学习,可以是机械的,也可以是有意义的。在这两个维度之间可以有许多过渡形式。如表 2。

二、学习的类型 - 图1

奥苏伯尔的学习分类,是一种有创见的分类。这种分类指明了意义学习与机械学习、接受学习与发现学习的划分与区别,揭示了学生的学习是以有意义接受学习为主的规律。对发展学生智能,培养创造力,实现“为迁移而

教”的目标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指导作用。

(五)前苏联彼得罗夫斯基(Пегровский,A.B.)对学习类型的分析

彼得罗夫斯基主编的《年龄与教育心理学》(1972 年)把学习分为反射学习与认知学习,认知学习又分为感性学习与理性学习。理性学习又可分为概念学习、思维学习与技能学习。如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