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知识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它包括三项内容:(1)版权即著作权;(2)发明权及专利权:(3)商标权。

  1. 著作权。著作权,是公民和法人对自己在科学、文学或艺术创作活动

中的成果,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属性。人身权的表现是,作者有权在作品上署真姓名、笔名或不署名;有权利用一定方式发表自己的作品;有权保护自己作品的完整性。财产权是说,当作品被出版、排演、制片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利用时,作者有权获得报酬,并且有权将作品之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

下列行为是对著作权的侵犯:(1)剽窃他人作品,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1. 未经作者同意,将他的作品首次出版、上演、放映或以其他方式采用;

  2. 作品已经出版、上演、放映或以其他方式采用,绝不给付报酬;(4)

    未经作者同意,将他的作品删节、修改出版发表,或者将他已经发表的作品翻印、复制出售。对于这些情况,作者有权请求排除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但是下列行为,并注明原著名称和作者姓名的,则不应视为侵犯了著作权:(1)将作品改编、转载、广播或编入教科书;(2)将作品影印、复制、摘译,供单位内部使用;(3)不以营利为目的演出他人创作的戏剧、音乐、舞蹈、曲艺;(4)公开举办绘画、雕塑、书法或其他美术作品展览;(5) 在自己的作品里,少量引用他人著作中的文字、地图、乐谱、绘画、书法、照片、图表或其他材料供说明参考之用,并注明出处的。

  1. 发明权。发明权是指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上作出的创造性成果,经主管机关确认后,获得发明证书和奖励的权利。根据国务院《发明奖励条例》规定,发明应是一种重大的科学技术新成就,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以前所没有的;(2)先进的;(3)经过实践证明是可以应用的。

  2. 专利权。专利是指对某项发明创造成果享有的一种独占利益。一项发明由发明人提出申请,经过主管机关的审核,确认发明人在有效期限内对此项发明享有此种独占利益,就叫专利权。专利分三种:(1)对于新的、水平较高的、能在工业上制造的产品或使用的方法,授予发明专利;(2)对于机器、设备、用具等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革新设计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3)在一件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上作出了富有美感而且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国家依法保护专利权。在有效期限内,专利权可以转让、继承;但是超过了法定期限,这项发明就成为公共财产。

  3. 商标权。商品是区别不同商品生产者所生产的商品的标志。商标经注册后即取得商标权,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保护商标专用权,就要有效地制止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法规定,下属各种情况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志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既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包括擅自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志的,除可责令其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并处以罚金外,还可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