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国际上对智力劳动成果的统称,一般指法律对人们脑力劳动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权利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一词源于 17 世纪中叶的法国,主要倡导者是卡普佐夫

(Carpzov)。后来被许多国家所接受,并建立了保护知识产权的世界性机构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至 1985 年 5 月 15 日,该组织已有 112 个成员国,

中国在 1980 年 6 月 3 日正式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67 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和通常的说法,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

工业产权保护的客体,包括:(1)专利(指发明);(2)实用新型(小发明);(3)工业品外观设计;(4)商标;(5)服务标记;(6)厂商名称和标志;(7)货源标记;(8)原产地名称;(9)制止不正当竞争的保护。

著作权(版权)保护的客体包括下列作品:文字作品(书籍和其他著作物);口述作品(演讲、讲课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录音、广播作品;地图和技术绘图;计算机软件等。

因此,知识产权是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权利,它涉及人类一切智力创造的成果。

知识产权的特点是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的规定外,其他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一定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