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公书判清明集》

本书是南宗时期诉讼判词和官府公文的分类汇编。全书共分官吏门、赋役门、文事门、户婚门、人伦门、人品门、惩恶门等几大部分。书中绝大多数是当时司法官员处理民事和刑事案件所做出的判决。如户婚门中大多就是关于争业诉讼和立嗣诉讼的判词,而惩恶门则主要是对“古道惑众”、“操执讼柄”、“干预刑名”、“擅作威福”、“侵夺国利”以及其他破坏生产、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所做的判决。这些判决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而且每一判决均援引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并载明官府所查明的事实。尤其是不少判决在实际运用法律时,并不是简单地照搬法律条文,而是考虑到影响案件的各种因素,实际判决从轻处理,反映出古代司法官的谋略手段。本书是研究古代司法状况尤其是宋代司法制度的珍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