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策》
文章名。公元前 170 年,西汉梁王太傅贾谊向汉文帝上疏的方略。该文是把“治安”当作一个完整概念使用的最早著作。文中多处讲到达治防乱, 保安防危的方略,但直接使用“治安”一词的只有两处。一处是在论述不能等到诸侯谋反时,再去“治安”。“此时而欲治安,虽尧舜不治”。一处是在论述应采取的治安方略“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贾谊在《治安策》中所说治安的涵义是很广泛的。一是在把治安作为社会的一种社会状态时,它包括政治、军事、社会各方面的稳定,期望建立一种外无侵略,内无叛乱,既无战争,又无分裂的安宁秩序。二是在把治安作为社会的一种组织管理活动时,则是从稳定国家的政治局势,缓解统治阶级内部矛盾, 防止内证和安定民众,缓和阶级之间的矛盾,维持正常的社会民生,来防止社会动乱,保持长久的社会安宁。但当时汉文帝并未即采纳贾谊的这些建议。贾谊死后四年(前 164 年),汉文帝才分齐地为六国,分淮南为三国,逐步实施了“治安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