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
战国后期杰出思想家韩非所作。韩非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集商鞅的法治、申不害的术治、慎到的势治为一体,创造了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体系。《韩非子》就是这个理论体系的代表作。本书的主要内容有:(1)强调“明法者强,暗法者弱”。施政必须有法,有法作为衡量人们思想言行的标准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才能使“官不敢枉法,吏不敢为私”。贯彻法令有“二柄”,即赏和罚。赏罚应合法度,“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只有这样国家才会走向富强。(2)主张“国本而不慕言”。韩非所说的“术” 是指考核、任免臣下方法。也就是以“术”来“循名责实”。对名实相符者行赏,对名实不符者处罚。考核,任免,使用臣下有各种“术”,如“持臣三节”,即“质”、“镇”、“固”。“质”就是对臣下的亲戚妻子明里优待而暗中软禁,使贤者不敢轻举妄动;“镇”就是给臣下以丰厚的爵禄,使贪者因“镇”而消除野心;“固”就是调查检验臣下的言行,威严地督责其功效,使奸者因“固”无计可施。对付臣下还可用阴谋权术,如“疑诏诡使”
(用诡诈的手段来使用臣下),“倒言反事”(说反话做反面的事来探得奸情)等。但韩非也反对“徒术而无法”,认为法术“皆帝王之具也”。( 3) 认为人主应处“制人之势”。“势”即权势,就是说君主要独揽权柄,处在
“制人之势”,这样就有了洞察一切的有利位置,不管多么凶险狡猾的臣子也不敢欺骗君主了。但是“势”也离不开法,“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韩非子》在它产生的时代就有很大影响,秦王朝的建立,就是它的实践结果。